我老婆做了结扎绝育手术6个月后,竟然宫外孕了。这算不算医疗事故,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在今年的6月份,因为计划生育的要求,我们做了结扎绝育手术。手术前,我们签了一份医院的手术风险协议,里面有包括做完手术不一定完全保证不怀孕。12月份,我妻子老感觉肚子不舒服,就去检查了,发现是宫外孕。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医院会不会因为有了这协议,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能不能提出赔偿。
姐姐已经去计生办问过啦,他们说给补偿部分医药费,我们希望能得到误工及精神补偿。能不能怎么起诉他们呢?
宫外孕手术的资料全有,结扎后宫外孕找哪个部门赔偿?我去计生办讨要说法,其工作人员要我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说无论花费多少,也就赔偿2000元左右,但是要一年后才能拿到这赔偿金。在这里向律师求教,请详细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