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因再贷款发放中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已刑满释放在家。但公安机关又找出贷款9.5万元定我挪用资金罪并立案,我害怕,就找亲戚朋友借了钱还上,公安机关让我叫了保证金取保候审,现又起诉了,我该怎么办啊,我怕坐牢!
张某再一亲戚的公司做出纳员兼会计但以前从未接触过财务知识,现在公司账上少了46万,目前只查出来22万,还差24万查不出来,会如何定罪?(张某没拿钱,但就是找不出问题在哪)以24万数目来说会怎么判刑?
我父亲是小组组长,小组里有一块空地皮,经我父亲手招商引资建成了市场,2005年又经我父亲手把这些商品房卖给了原集资的商户,得款十万元,此款一直未交大队管理,一直在我父亲手中,也未挪做他用,2008提村里部分人告状我父亲把钱交给大队,后来经侦队认定我父亲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请问能否构成,急盼答复!~
我的朋友与他人出资收购一合资企业的外方股权,我的朋友是自己的资金,而他人是挪用资金,法院不但判他们的刑,而且判全部股权都变成中方,请问合理吗
我朋友是一公司的财务会计,因为赌博亏损在去年1—9月多次挪用公司资金,每次挪用数额都在10万左右,每笔资金均未超过3个月,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次的,最后一次挪用39万后自首,累积挪用金额89万。当事人及家属与公司协商未果后,无意归还所挪用款项。现赃款已无法追回,当事人也无名义上的家庭财产。请问,按挪
朋友多次挪用本公司资金做生意,他从不同的项目挪用资金,每次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但每笔都未超过三个月。事发后,由于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当事人犯罪故意发生转变,有能力退还所挪用的资金而不再想退还,名义上也无可用于抵偿的财产,最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刑拘。请问,如果法院直接
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于2001至2003年期间,挪用村委贷款借给个人或私营企业,其中一笔4万元借款时间11个月,余款多笔借款时间均不足三个月但每笔数额为30万元,2005年9月村民曾以挪用资金罪提出控告,公安部门没有立案。请问,村民现在是否可以追诉他的挪用资金罪?
本人因在一个建材经营部担任业务员。没有和老板签订工作合同。经营部也没有提供社会保险之类福利。由于和经营部在工作方面代收货款。每次收了货款交清经营部没有写货款交接之类文件。现本人在2011。5月18号正式离职。经营部却说有2011月1月分到4月分还有2万货款没有交接完。先起诉本人。
在审计“村村通”广播电视维护费时,发现当地广电局将牧民购买设备费15万元挪作经费,本应上缴自治区广电局专户管理。现在在当地广电局单位账上挂“暂存款”科目。请问此问题该如何定性处理呢?
夫妻公司,妻子把公司资金套空,能用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罪报案吗?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两个人,一个是他丈夫,一个是他老公的弟弟,由于个人原因,他弟弟说不参与这件事。法人代表是他丈夫,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现在他丈夫想报案,证据也是比较充分的。主要是另外一个股东说不参与这个案件,公安机关能立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