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女方与其夫闹离婚,他们共有一套住房,产权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男方到建委办理房屋异议登记,在15日内男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女方共有房屋。法院确认双方共有后,过半年,女方拿判决到建委查询房屋 情况,房屋产权仍然是女方,女方想变更房屋使用状况为双方共有,建委负责人说应先撤销房屋异议登记,然后再变更,女方应怎么撤销房屋异议登记?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我是08年结婚的。没有登记.现有一女儿.26个月.因为跟妻子感情不和.妻子的家人和妻子因琐事经常对我打骂.因我受不了这种生活.打算与妻分手.不知道手续该如何办理、今年1月份我父亲将一所住房单方赠与给我.而且在司法所有公正.现在妻子协同家人霸占房屋还将我赶出来.不知是否合理.分手后房屋该如何处理.归谁所有.
我父母有住房一套,母亲去年过世子女4人,现父要再婚(还未办结婚证)1.房产怎么分配。2.父办了结婚证房产怎么分配。3.父要将房产给现在的女人,子女又该怎么办。谢谢
在2010年10月份,因暴雨造成房屋地基垮塌!房屋受损。事后向当地政府申报,政府提取了相关资料,也进行了拍照等取证,被认定为重灾户!至今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弥补与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关于这样的事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的明确规定?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王家镇金峨村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
我和我男朋友共同买一套房子,交的首付,在商品房买卖上是否可以签署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不可以的话房屋共有权证应如何办理?去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