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号我驾驶江苏牌货车(四轴空车)在桑植县小溪口(上下是弯道,弯道间距离约300米,中间是虚线)超一江西牌满载货车(车货总重35吨)当车超到江西车中间时(距前方弯道大约150米),弯道处驶来一湖南车(二车相距约150米),这时江苏车和湖南车均制动减速,而江西车由于惯性,继续前行大约20米(此时江西车尾与江苏车头相距大约5米,而湖南车不知什么原因,在车辆横飘了70米左右,车尾打到了江西车头上.请问江苏车有责任吗?警方可以以交通事故嫌疑车辆为由扣留江苏车吗?如果可以请问最多能扣留多久?
我2010年4月28日骑摩托车直行超车,前面一摩托车后座绑了一挑箩筐,里面装着货物,已把转向灯遮住,使我未看见转向灯,他突然左转弯,我无法刹车乃至造成我把驾驶员左腿闯成骨折,交警出现场,被闯人员没有驾驶执照,我有驾驶执照并已入保,,我现在已交了10800元在医院医治伤者,无能力再承担费用了,现在责任认定也没下来,请问现在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我们的货车在路上翻车,砸伤一辆小车,已定为报废。物价局进行评估,这辆东南DN6440的汽车折后价减去产值,评估局定为五万多是否有依据?
驾驶的车辆与证件不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处罚?能认定工伤吗?
王XX是X电子厂的一名员工,2010年7月20日17:45分驾驶摩托车去上班{厂里上班的时间是19:00},与迎面驶来的农用货车相撞,肇事司机逃逸,{王XX的驾驶证是B2}后王xx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法医鉴定结论:王XX为六级伤残
请问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是先到交警部门调节?还是可以直接诉讼?事故出事时间是2010年8月30号,伤者出院时间是2010年9月13号?请问律师诉讼有效期时间到2011年9月?称为一年内诉讼期限?对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多长时间划分责任?肇事车辆扣押在交警部门有无时间限制?
我们单位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无酒驾、无违章、未超速),一6岁小孩从相向行驶的中巴车上下来(当时中巴车已停,下客),从中巴车尾部突然奔跑横穿马路,导致与我公司车辆的左侧部位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积极参与事故现场勘查,救护小孩,目前医药费一直由我方垫付。但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13天后尚未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