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两位旧同事一起合伙成立了一间公司,并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书》。同时,我还以较低的薪酬任职公司的普通员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 1、根据《合伙经营协议书》,我占股权20%,其余两位合伙人分别占40%和20%,还有20%是员工股权池。但是在工商局的注册信息上,我的出资比例是25%,其余两位合伙人分别是50%和25%。请问今后的盈余分配和散伙清算等应该按照哪个比例进行结算? 2、因工作上的意见不一,我被公司解雇,公司答应结算当月的工资并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过了三个月还得不到结算,原因是要求我同时退股,让员工的工资和股东的股权一起结算。但我觉得我作为员工和作为股东是两个身份,不应该有所牵连,我应该怎么办? 3、如果我坚持不退股,由于其余两位合伙人加起来的股权超过一半,他们是否可以决策任何事情? 例如:公司每月收入只有30万,但他们把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提升到10万,加上其他员工的工资福利还有其它成本,每月便会处于亏损状态,根据《合伙经营协议书》,亏损部分由我们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那我每个月岂不是要贴钱发工资给他们?还有,这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是否违法? 4、按照其余两位合伙人的说法,如果我坚持不退股,他们就成立另一家新公司,并将现有公司的所有资产合理合法地转移到新公司,请问他们说的这种“合理合法”是否存在? 5、综合以上内容,我是否应该退股?如果退股,如何争取到最大利益? 问题比较多,麻烦各位细心解答,谢谢!
合伙人退伙由于感觉分配不均带人将公司的财务搬走并且将公司的员工的私人财物拿走,这样的行为可以以抢劫罪立案吗?或者职工个人可以如何去伸张自己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在不同的有限合伙企业里同时担任普通合伙人?
我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然后用这家有限责任公司A,与一个朋友X开了有限合伙企业B1。B1包含两个合伙人,A是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合伙人;朋友X担任有限合伙人。 现在我还想用A公司与朋友Y开设合伙公司B2,并由A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与执行合伙人,朋友Y担任有限合伙人。 两家合伙公司B1和B2都是用来炒股票的
关于股份的问题,现在我爸爸和我大伯管理公司。之前我爷爷和一个合伙人合伙做开了公司,那个人有20%的股
关于股份的问题,现在我爸爸和我大伯管理公司。之前我爷爷和一个合伙人合伙做开了公司,那个人有20%的股份,我爷爷现在过世了,没有立遗嘱,我大伯私下找另外的合伙人 把20%的股份转到自己名下,但是他是用公司的钱给那个合伙人,请问我爸爸还有份吗?对于那20%的股份?
三方公司公司股东也是一家管理公司的股东,三方公司销售的产品中有该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产品,到期未能兑付,管理公司涉嫌犯罪。我是三方公司的业务员,销售了这个产品,但是我并不知道产品会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我会有法律责任吗?
请教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和合伙人问题:我跟A与C准备合伙开公司
请教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和合伙人问题:我跟A与C准备合伙开公司,我与A负责公司一切业务,不投资,C只负责前期投资保证公司运转起来,不参与公司内部事物,现初步约定,我与A各占30%股份,C占40%股份,但是C在注册公司时跟我们说,股东是需要到工商部门备案的,如果他低于50%,我们两个如果做决定就能够通过,如果公司注册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问题是合伙公司已注册,因朋友关系合伙人没有资金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问题是合伙公司已注册,因朋友关系合伙人没有资金,暂由我们带付,口头约定合伙人把以后公司赚的利润的分红来还,先公商注册已完成好几个月,双方私下未签订任何合同,现意思到这种情况对我们太被带,想和对方签一个约束协议,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做
急求解决公司合伙人矛盾问题,我和二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培训学校
急求解决公司合伙人矛盾问题,我和二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培训学校,房子是租的,是我和房东签的协议,现在合伙人之间出现矛盾,开不下去,房子我能收回吗?
现在总公司决定关闭分厂,因此涉及到员工的赔偿问题,我的问题是:13年与公司签的在校三方协议
现在总公司决定关闭分厂,因此涉及到员工的赔偿问题,我的问题是:13年与公司签的在校三方协议,14年6月毕业,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到15年11月我享受赔偿的期限是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