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9月4日在街上坐摩托车行驶时,刚好经过一辆小车旁边时车门忽然打开刚好撞在我的膝盖上,造成膝盖骨折在医院用钢钉和钢丝固定后,住院一个月零三天,在家休养了4个月,像这样责任怎样认定?怎样赔偿?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店的负责人,8月12日,我家员工开我的车,在我店门口,把我姐姐,撞伤,应该说很幸运捡了一条命,现在在潍坊89医院住院治疗。我当时就把家里仅有的4W块现金,给了我姐夫去治疗。应该说,4W块治疗应该够了,但是 我姐夫一直想找我这个员工去赔偿,但是员工他们家,一直推卸责任,说车是我让他开的,因为他听
没有违章开车 人是突然出来的撞上的 现在在医院给了点钱 现在 人好多了但我实在没有钱了 暂时是他们自己家垫的 他们要去法院起诉我让我拿钱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钱了 也没有房子 不知道会怎么样 我想工作每个月的工资来给他们 慢慢给 一下要我拿出来 我没有 不知道去 法院又会怎么样现在还差3万多 不知道 一个月一个月这样给 到
我朋友被车撞了现在还在医院里 车主给了点钱 现在不够了 自己家垫的 向车主要钱 他们现在说没有钱了 说以后慢慢还现在准备去法院起诉他可以让他坐牢吗 但是问了朋友说这是民事坐不了牢 是这样吗强制执行的话 如果他没有财产又会怎么样 补充:如果车主没有违章驾驶 只是个一般交通事故 现在不给
在三叉路口,我正常行驶,突然叉路冲出一辆摩托车,我向左打方向避开他,但他还是撞上右后视镜;导致男的5根肋骨骨折,肺部挫伤;女的脚裸骨折,可能需要手术;我车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已垫付医药费12000; 现在的问题就是 一:假如判我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是不是承担所有费用?不是的话承担哪些费用?自己承担
月16日,我开车从某地回家,途中撞伤1个横穿马路的7岁小男孩,事情经过,我开车到某地时前面停了一部昌河面包车,我左转向灯并鸣笛,这时我的车速在60-70KM/H,当我与昌河车会车时,一小孩从马路右侧欲跑至马路的左侧,我采取紧急制动方式以避险,但是还是撞伤了7岁小男孩,撞伤后我报警,我拦住途中车辆将小孩送至医院。事
我开着货车以60迈的车速在变更车道与一辆往快车道骑车的电动车在绿化带顶头相撞造成他面部多处骨折的牙掉了三颗嘴唇掉了一块肉,我已经出了一万医药费对方还要两万说是后继费用以及营养费务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