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饭店工作的时候谈的是月薪3500,但2014年1月28饭店放假至2月7日,一月份的工资少了300多,二月分的工资老板要按28天算,再减去7天放假钱。请问这样合理吗,当初谈的是月薪,二月份才给我了21天的工钱,这不成计时工了吗。。。我的想法合理吗,可以维权吗
我来饭店工作的时候谈的是月薪3500,但2014年1月28饭店放假至2月7日,一月份的工资少了300多,二月分的工资老板要按28天算,再减去7天放假钱。请问这样合理吗,当初谈的是月薪,二月份才给我了21天的工钱,这不成计时工了吗。。。我的想法合理吗,可以维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