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因开发房地产要拆迁到我家的农村自建房,但是他们提出的赔偿方案太低,与我们协商未成,通过房管局调解也没调解好,现在房管局给我家下了一张强制拆迁的通知书,说如不服的话在60天之内到市政府或房管局去或者90天内通过法院处理,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的父亲家前面邻居翻盖房屋,经双方同意,邻居家让出0.5的滴水,同意两家建房时墙靠墙,现在因为旧城改造,开发,邻居要求父亲在滴水上盖的平方,分给他一半,这种要求合理吗?
我公司自建厂房,按规定不需要代扣劳务税,但税务局不认可是自建,请问自建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证明税务才能认可?另问雇佣临时工就不算自建吗?
您好!我现在为还建房办证的问题感到很纠结,相关知识又搞不懂,又不想任由开发商宰割,所以想向您求助,恳切求您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利益。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04年被拆迁的当时签订的是产权置换合同,按当时新房与旧房的差价找给开发商十几万块钱,这些钱06年就交齐了08年拿了新房钥匙,开发
我公司是事业单位,1984年成立,当时为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经公司研究决定,在1990年公司院内建部分集资楼,没人5000元,三天内交清,当时每个职工月工资不到50元,5000元相当10年工资,集资建房是用这些钱建成的,当时公司并没有投资,是后来公司用震后恢复资金分两次还给大家。现在公司搬迁,原址卖给开发商建楼,对我们
各位律师您们好!农村自建房,当时批的话是我继父的姓名。但房屋土地使用证还没发下来。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的话,能否把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姓名改成我妈的姓名或我的姓名?如能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谢谢!(注:我继父同意的)
您好,我们老家是农村的,因为县城规划问题,我们村对面开发成公园,很有可能我们村也会被开发,现在好多城市里的人都来我们村投资开发宅基地,就是他们出钱把我们原来的平房重新建成楼房,大概高度在四五层左右吧,但是房产要有一半归他们所有。我们的房子都是属于农村的宅基地,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另外,如果以后我们这里
去年买的环建房,现在刚入住三个月,储藏室里老是积水,味道特难闻, 物业那边我已经打过多次电话仍没处理。我现在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