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购买五种社会保险\07年和08年产生的侵权是不是分别适用法律?劳动法方面的案例有哪些地方性法规可依据? 征对合同无效、未买五种社保、不支付法定假日/休息日/超时加班费/未休年休 假工资补偿/收取押金等 本人已经找到<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但其条款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赔偿,具体有哪些"有
1)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2)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
现受托法院二个经办法官调离了,去另个法庭了,且执行案有六个月了,受托法院招待室的人称:.前后二个执行官都调去区法院下属一个法庭了,电脑上作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中止执行的意思)这里有个很现实的看法,就是管事的人都走了,且受托法院说得重新办委托手续,但委托法院的法官说:他没下裁定书,那现在执行线索(如果被执行方还在
当规定,协议,合同,条款等等与相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时候,怎么办?
有没有那条法律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协议,合同,条款等等都是无效? 还有,协议跟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上对待合同跟协议有什么区别? 谢谢告诉下。 就是 有没有那条法律 明确规定 如果这样的话 与法律相抵触的部分 无效
有一行政单位事业人员,于2010年3月因工受伤,其单位在7月份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份算起,请问该同志是否应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在四级之内是否停发原工资待遇。
贷款人到期不偿还贷款,法院判执行担保人的,但是他们有能力偿还,为什么还要执行担保人的呢?
我为2人担保,他们到期没偿还,银行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冻结我的房产。但是贷款人又能力偿还贷款为什么还要执行我的房产?
我是一名江西省某市政府公务员,于2009年7月超生第二胎,当地政府按《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给予开除处分。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我认为,我超生第二胎,并不属于“情节严重”。请问,对于我的超生第二胎行为,到底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