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有关于个人买卖二手房的一些相关问题咨询问题。交易地点在辽宁朝阳,由于地区的差异化,朝阳没有三方监管和资金监管这样的制度,但是又必须在当地购买房屋,目前房屋经意看好,总房款是226000,但是就是对于资金的付款方式相互之间有异议,请问怎么样才能充分保证我的利益,我是买方。我的意见是先交付2万元定金,之后配和我们将所有材料递交到房管局窗口,待我们收到房管局返回的回执联后,再付房款5万元,等房证完全过户到我名下之后我再付房款的10万,由于卖方要等到今年9月底才能交房,所以暂扣5万元为最后倒房款项。请您帮我提点建议好吗。
看中一个二手房,房子是回迁房,现在还没办下来产权,但手续齐全,属于个人房子,请问我购买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风险,谢谢!!!
我与2010年4月看到本地一房地产中介出售一套住房,该住房为二手毛坯房,售价22。5W,后通过中介跟房主协商定为22W成交价,由于该房是2009年开发的,迄今为止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当初购买时中介说5月份房产证即可办理下来,所以我就购买(预订)了此房,三方协商,我付给房主3W块作为该房订金,一旦房产证下来,再进行过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不到一年,签过劳动合同但未购买任何保险,由于种种原因我离职了,没有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工资等也没打算再领。而公司又发了书面通知给我让我回公司申辩,否则要追究我的责任。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烦请您给予相关的处理办法,非常感谢!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你好!我是卖方,因为国家调控银行暂时不放款使得交款延期,这个责任该谁承担?且之前我们合同中并未注明这点,而且已经过户给买方,但合同中提到了关于延期付款需交千分之2的滞纳金,请问因为银行不放款问题导致延期需交这个滞纳金吗?
我们在买二手房期间,没有得到中介应有的服务,比如过户是我们自己办的之类,但是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还有5K的中介费没有交,原定是11月20日(上周六),但是我们非常不满意这个中介,想晚点交,惩罚他一下,不知道这样我们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后果?注:没交的中介费是打了欠条的,还有在合同中体现了,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02年前家人购买一套拆迁房(毛坯),当时与房主(即房屋所有权人,只有他一个人的姓名)签的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上面只有房主一人签字,他老婆未签),因当地开发商与业主矛盾,迟迟不给该小区业主办理两证。今年两证才下来。前些日子和房主沟通打算去办理房产过户,才得知房主在09年就已经离婚。我们去房产中介咨询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