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但以成为事实婚姻,婚后男方心里有人,对她冷若冰霜,后来以感情不和达成协议离婚,而协议达成时男方离家出走,女方也没在场,可是失败的婚姻女方无法接受,不管在感情上还是在家人相处上女方的确很优秀,事后女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请问女方有没有什么权力在要回自己精神青春等损失费用
我父亲跟一个女人交往10年之久,并生下一个3岁的儿子,现在已经有半年不归家。我们在去年才得知这个事实。我母亲想离婚,但是有因为财产归属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于这个第三者,我们没有拿到相关的所有证明亲密关系的照片,录音等,但是包括我父亲家的亲戚,以及我父亲已经承认是他的儿子,只是口头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
由于我女友在认识我之前,与前男友未婚生有两女,但男方单方面的把她户口迁往男方家里了,请问那户口有法律效用吗?女方是否要对两小孩付出抚养费呢?女方是否可以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呢?她们至今尚未领取过结婚证,如果我们结婚她是否犯重婚罪呢?
亲爱的陈XX小姐,兹本人现由于户口本遗失,暂时不能与陈XX小姐你前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本人特此郑重承诺从今天起陈XX小姐为我合法妻子,并以一年内把相关证件补齐并与陈XX小姐你前往婚姻登记处结婚,把相关法律婚姻证件补办完善,否则愿意赔偿陈XX小姐你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拾万元整。以及此后如无得到陈XX小姐你同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个婚姻上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人给我介绍一对象,女方还有一个7个多月大的小孩。我一开始本来就不同意,后来介绍人就跟我爸妈说了好多好话,还带我爸去见过那女的,我爸见过回来告诉我,说那女的人长相各方面都还可以,有一个孩子没有关系,后来我就勉强同意了。
关于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内,产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分手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分担。
我因为照顾男友而劳累过度内分必失调,导致三次手术生理系统衰竭,在癌症治疗期间他提出分手,由于双重打击下我病情加重,连续一年月支医疗费用过万,3年内医疗费用已经耗尽所有家庭积蓄,过去他曾经提出由他承担费用由于对方母亲突然生病考虑到他家需要用钱我没有要,目前由于身体健康问题无法正常工作,需要静养,请问我
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姐和我姐夫在一起7年了,结婚才2年,俩人都是2婚,我姐夫前妻留有一个女儿,现在和我姐有一个3岁的儿子,我姐又怀孕5个月了,我姐夫上周喝酒开车出了车祸,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如果我姐不在他们家,财产怎么分?
我经人介绍与女人结婚,但没有结婚证,给了10000元彩礼,交与介绍人,没过几天女人跑了,问介绍人要彩礼,介绍人说没拿,当时也没有第三人在场,我只有当天银行取款凭证,我能要回彩礼吗?能起诉他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