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欠条起诉债务人,借条上写的十万。就按实际的十万+利息诉请诉的。开庭后,被告找了几个经详细培训的证人,用听见或看见我借给的是七万不是十万。要还七万。并说我那三万是诈骗!这样我除了窝火没有别的好办法,借款期限是4个月谁会付如此高的利息呢,实际是我一分利息没有?现在庭审刚结束,没有出判决,你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我的房子是完全有我出资购买,时间是这样的,2010年10月1日,我交了8万元,2010年10月9日,我领的结婚证,2010年10月15日,我交的第二笔房款7.2万元,我能证明是我个人出的资,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依据是什么?谢谢了 我和她是2009年9月27号认识的,时间都是2009年的事情,在我交第二笔房款的时,
现在买了一套房,付了三分之二的房款现在准备结婚,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房子?
你好,我是女方。我现在买了一套房,付了三分之二的房款,其余部分利用个人公积金贷款。房子到2013年交付,现在准备结婚,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还是夫妻共同房子?(问题请保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