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外替人担保、借债三四十万,姐豪不知情,当她知道后和姐夫离婚了,他俩名下有套房产,当时买房时我家借给了他们钱。姐便把房过到了我名下,在刚过完户不久法院去房产局查封了我姐的房产证号,可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这能查封吗?我姐是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吗?我姐夫跑了,可源源不断的债务官司找到了她头上,整天有人问她要债、起诉她。我想问法律能还我姐一个公道吗?
前段时间曾经发表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再细化一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甲男和乙女(农村教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登记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2002年曾经去过民政局一次,因要到单位打证明怕羞没离成,就这样一直过着,关系一般。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城市户口,(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里),与甲、甲父商量后,
我09年和老公登记的我们现在住的房是在婚前我老公买的,房产是他的名字。婚后也一直是他在供,还有五年才供完,(其他家庭开销也是他负责)。这样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幸离婚了,房子是不是我没有的份?另外他的一百八十多万外债我是否也需要共同承担?谢谢解答
您好!我结婚前有一处房产(是拆迁房),婚后房子才还下来,虽然房产写的我的名字,但是算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丈夫死亡,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到是留下一些债务,现债权人起诉妻子要求其以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妻子对该债务并不知情,收到法院传票时才知道的,还是07年的债务,是丈夫与人合资做生意欠的钱,大概有2万,妻子现年45周岁有心脏病,无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住房几年前被丈夫卖了,法院会怎么判?会要她偿还所有债
我和前夫离婚10多年了,在婚姻存续期他在银行借了10多万用于勤功俭学,离婚时我们对债务进行了分割.并且我没要他的财产还帮他还了一些贷款.现银行向我追要。请问我有责任吗?
两年前我和老公因为他妈在我们买房时拿了七万元还要我们给打了十万的欠条,我们离婚了,房子给了老公和女儿,欠他妈的钱由他还,可现在他妈把原本属于我老公的另一个平房更名过户给了她大儿子,要人家打条人家就不给,他妈也没咋的,我心里特别不平衡,要不是她逼我们打条我们根本不会离婚,他妈就是怕我们哪天离婚了我会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
我老公婚前一次性付清买了一个小户复式,并且办理了两证,这个房子就成了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和老公拿结婚证后在公证处把这个房子做了一个《夫妻财产约定》的公正(缴纳了公证费),把这个房子公正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我们去以前办过户的房地局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但是,等我们去了房地局之后,
请问:我的好朋友(男性)夫妻俩离婚了,俩人有一处产权房是婚后我朋友贷款买的,现在贷款已全部还清都是我朋友自己还的,在离婚协议上他俩同意把房子留给儿子,现在儿子想要卖掉房子而且房款由他自己留着,父母一分钱也不给。请问这孩子现在有权卖掉房子吗?期盼回复谢谢!
您好!我与丈夫在六年前登记结婚,07年生育一女,07年时我父亲过世了,我和丈夫现居住的房子,是父亲生前的单位宿舍房,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过世后,由我和母亲继承了父亲的房产产权。现今丈夫提出离婚事宜,请问,该房产是否属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需要分割吗?请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