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同居三年,没有儿女,天天吵架,我现在想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女方、女方家庭和我父母都不同意,女方是回族,听她意思是我惹急了她就是一民族问题,她家要找我家麻烦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非常着急,希望尽快得到答复,非常感谢!
补充一下,现在是无法自行调解了,她以前要一万,我说好,现在是不管给多少都不行了,就是不分开,我们是跟我父母一起住,我如果离开她就闹我的父母,非常麻烦。必须分开有什么方法吗?我咨询的别的律师说可以诉讼法院进行财产分割,这是一个解决办法吗?如果是,那能够我单方面提出诉讼吗?除了车、房还有什么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呢?存款、家里添置的家具什么的可以算吗?
跟前男友在一起谈恋爱两年多,关系一直不好,我多次提出分手,结果都是大大出手因为他不同意,后来怀孕我要打掉他逼我生下,想用孩子来留住我,于是为了分手我说生下可以但是生完孩子他就得同意分手,后来08年生下孩子之后我没满月就离开他们自己工作了,一个月可能过去看一下吧,后来我说我要回家结婚了,他也同意了,10年
朋友与一女同居,双方均为未婚,女方未到法定年龄。现女方怀孕。男方在同居期间购有一房,但钱全是男方出的。有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因双方性格差别太大,欲分手。女方以怀孕为要挟,要男方赔偿。但双方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请问现在男方的房产是否属于自己所有?女方有无权要求分割?怀孕期间可否解除同居关系?
我有一个襄阳的朋友在2000年与一咸宁的男子同居,同居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将户籍转到了男方所在地咸宁,并先后生下一男一女,男孩已经9岁,女孩7岁。因男方多次有暴力行为,两人于2008年分手,女方回到了襄阳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回。 现在女方在襄阳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并考虑结婚,因要办理结婚证,遂到咸宁当地派出所地要
我和一男子在我们当地,举行过婚礼,没办结婚登记,在我们的孩子两周岁时,也就是2007年的9月份开时,我和他开时分居,孩子在奶奶家,我在外打工的方式生存,直到2009年底;从今年正月初四商量好,为了孩子再在一起生活,让我等到正月初八,上班了到民政局去登记,可是,当我和他把孩子带上之后,他再也没有履行当初说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