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吗,如通过司法公证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我用我的房产为朋友做抵押担保了,但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产权证,也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只签订了一个担保协议,那么我们签订的这个担保协议有效吗?如果我朋友还还不上钱,是否要把我的房子收了? 这个问题比较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在这谢谢大家了!!!!!
张先生欠陈先生30万元,在房地产部门以债务人张先生房产的实际价值22万元抵押给债权人陈先生总共30万元债权(做了他项权证),请问:这样登记是否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相冲突,属非法登记,清详细指教,谢谢。
张先生欠陈先生30万元,在房地产部门以债务人张先生房产的实际价值22万元抵押给债权人陈先生总共30万元债权(做了他项权证),请问:这样登记是否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相冲突,属非法登记,请详细指教,谢谢。
检查机关认为,工商局03年在办理一件动产抵押登记中,企业和银行没有提供抵押物购置发票,只提供了评估报告书和双方共同签字的抵押物权属确认书还有双方确认的抵押物清单,认为工商机关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中对抵押物权属没有确认,另外工商机关没有到现场实地勘验,涉嫌玩忽职守。请给指点下工商工作人员是否构成犯罪。谢谢
我2004年1月贷款买车,由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三年贷款还清后,担保公司以我违约(没有在他们买车辆保险)为由,要求缴纳违约款4000元,才能办理取消手续。我因此一直未办理,至今悬而未决,请问我如何解决,谢谢! 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分理处 担保公司:北京艾格瑞商贸公司 担保条件:三年内需在担保公司购
房屋抵押登记证书上债务履行期限已满继续贷款该房屋需不需要再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证书上债务履行期限已满,该债务人需要继续贷款,该房屋需不需要再重新抵押登记?
甲银行为乙企业贷款,乙以房产作为抵押,2010年10月,甲先签字盖章一份主合同,约定期限是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这份合同用于办理抵押;抵押办理完成后,由于某些原因,直到2010年12月银行才放款,并又签订了放款日的主合同。 由于这样,抵押物到期日是2011年10月,但贷款到期日是2010年12月,请问如果乙企业到期未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