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准备买房,现房本上只有房主与他父亲的名字(是其婚后母亲去世后经继承公证后重办房产证的房子,原房产证是他母亲的名字),其妻子现在外地,签合同时不能到场,签合同的时候只需他和他父亲会签名,对于他妻子他只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就行了吗?我说要做公证或亲眼看到其妻子签名才行。房主嫌麻烦,中介也说不需要,
我家08年找本村工头李某来承建我家的二层小楼,当初签的承建合同也没有写交工日期,只体现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房屋主体工程09年就做完,工头也把钥匙交给我们,我们把工程进度款也一分不少的结清给了工头。今年由于扫尾工程围墙的建设,工头要加钱与我们发生争执罢工不建了,但也不交工,也不和我们结算,总之就是耗那里
正在动迁中,私房产权三人共有,是一本产权证,现在哥姐都同意拆产分户,主要是想分成三本产权证,上诉法院
正在动迁中,私房产权三人共有,是一本产权证,现在哥姐都同意拆产分户,主要是想分成三本产权证,上诉法院进行拆产分户,法院会判不同意么? 首先谢谢热心律师回答我的提问,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疑惑,我看了12月2日新浪上海新闻,关于黄浦一男子与10多名拆迁人员交涉时疑被围殴致死这篇文章中有一段话“但此新政的推出却带来
我准备换工作,但是和现在单位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我准备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是担心缴纳的保险无法转,或者是单位能否以保险的名义拒绝我的离职请求??
如题: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要求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如果对方不同意评估或不配合,法院可以进行评估吗?这事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评估吗?
私房隔壁房客擅自违章撘建阻断公共通道,私房业主不同意怎么办?〉
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楼上私房,楼梯上去外接一公共楼道,是该楼层1号、2号两户私房住户进出家门唯一通道(与整幢楼其他住户几乎无涉),2号在楼道口,1号在楼道里端,2号住户擅自将公共楼道外端用彩钢板完全封住,上开一小门,同意给一把小门上的钥匙给1号住户,1号业主以不安全、不方便、对2号房客完全不了解圈在同一个狭小空
家里有套房子,父母一起买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后来父亲用这套房子抵押贷款,是只需要父亲签字就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其它事实清楚,只是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存在分岐,对方保险公司不支持调解,这种案件,现在过去一个多月,法院没有宣判,这个宣判期有法律规定吗?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有何区别?
被告两处住房,我第一顺序保全其中一套按揭房,法院判决被告还钱,按照执行局要求我执行和解,现在我替被告交纳银行8万贷款,拿到房产证,又去税务局交了交易税和契税2万,然后去拿到了评估报告。可是忽然被告知这套房子有人轮候保全,不能和解,必须拍卖。否则院长不签裁定,但是我为了被告同意和解已经替他交了10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