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大姐,63年生,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的情况下借有债务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我丈夫在5月份开始已经不在家中居住,我跟他也无法取得联系,我现在想请问问,现在收到的法院传票跟我有关吗?我需要帮他偿还吗?我现在能跟他离婚吗?
我和他本来是男女朋友关系的,因为买房问题他自愿出钱给我买房,但后来因感情上两人有点分歧,所以他现在向法院申请叫我偿还他给我的买房的钱,他向法院说是我借他的,我不想和他吵架也不想上到法院去,他说叫他撤诉也可以,只要我把房子改成他的名字,我不想伤到无辜的女儿,所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写了一份协议给他,说是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定于2011年5月1日前归还本息,到期确不还,怎办
现已经申请执行,不知道能否拿到钱,要是她以总总理由不肯还钱,(原来借钱的目的是购买商品房,因为贷款没有批下来,所以就先借给她了,)没想到她买了几个月就把房子卖掉了,乡下的房子是她父母的,自己离婚了,商品房也卖掉了,我该怎么办,她要是一直说没钱,那我的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呀, 恳请徐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有
XXX借了我款九十万元,用于承包建筑工程的活动经费,所有承包建筑的楼房由XXX的儿子签合同和结算工程款,XXX以出外躲债,儿子不认账,XXX和妻子、儿子就三口人,工地上还有工程款。请问儿子是否承担责任,如起诉,该起诉谁?对工程款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可以吗?
合伙人当初投资办厂因效益不佳要求退出,因资金一时无法抽出故未能一次结清,但以约定还款期限。然在未到期限之前合伙人到厂里强行抢走价值多余欠款的产品,要求拿现金去换,后因我们另行采购未去求他,现产品在他手中成为没有价值之废品而着急起诉我们,我们该如何应对解决?经法院处理会有什么样的判决?当初合伙办厂时没
甲方于2008年9月借款给乙方的公司200万,当时是甲方是通过银行汇票的方式打款给乙方的公司,并且签订了借款协议和相关收条,但甲方的协议书文本没给乙方。 2009年3月底,甲方对乙方说要重新签订借款协议,款子是借给乙方的夫妻两个人,而不是借给乙方的公司。因此在2009年3月底甲乙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借款人是乙方的夫
被告甲于2008年经担保人(被告乙)介绍陆续向原告借款95000元(约分四次)后于2009年被告甲将上述四张欠条合并成一张欠条并与被告甲约定2010年四月还清(附据)并由被告乙担保,还款到期后,被告甲拒不偿还请问担保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还有原告是于2011年5月提出上诉的,请问担保人对这张借条还有没有作用 被告甲和原告有
我1997年养殖水产缺少资金,经池塘发包人介绍借了2分5的高息资金8000元。当时写一个借据,借据上写明借款8000元,月息2分5,没写明借期(口头说明是借一年的,因为养殖周期即一年)。据池塘发包人保证(口头)池塘不会被水淹,但是当年夏季发水池塘被水淹没,致使我损失3万多元,借款也无法归还本金和利息,只还给他2000元
因执行厅中员工与被告属亲友关系,案件一直没法执行,请问应该如何办理?厅长一直说调解,现在调解一年多了,一直没有结果。当事人要求强制执行,办案件的厅长一直未给办理
我是李大姐,63年生,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的情况下借有债务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我丈夫在5月份开始已经不在家中居住,我跟他也无法取得联系,我现在想请问问,现在收到的法院传票跟我有关吗?我需要帮他偿还吗?我现在能跟他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