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监控的山区下坡路段我方正常行驶中 突然后方货车强行超车 情急之下为了避让货车 意外撞上右前方的无证无牌电力三轮车 致使三轮车上一对均为46岁的中年夫妇受伤住院(女轻伤左膝软组织搓伤,男盆骨骨折手术6根钢板),目前我方已经垫付医疗费用、请护工2名负责护伤者的伙食及护理费用,加上交强险预付1万元,合计6万有余。目前我方条件有限已经无力再支付更多费用,势力的医院欠钱就不给用药,而家属又不愿拿出一分钱给家人治疗,只顾着催我方要钱,甚至电话威胁我方。 目前交警那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只是当初交警根据医院开具预计医疗费用6.8万元,依照道路交通法条例初步协调划分我方主要责任承担80%费用,对方次责承担20%费用。那现在我方也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责任的情况下,请问我方该怎么办?(我方保险公司是PICC人保财险的 险种齐全第三责任险50万不计免赔都有,保险公司又不出面调解,而且说要等到出院后或者伤残评级后才来赔付,他们现在不会出一分钱垫付,只能由我们当事双方自行想办法处理,出院时再通知保险公司人员。)
一车倾覆致使其他三辆车不同成度受损和人员死、伤,其他三辆车均为无责,请问其他三辆车是否应该各自承担其“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中的无责限额赔偿责任。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案件。我母亲和我家的邻居用人力拉的板车拉了一车玉米秆,邻居在前面拉,我母亲在后面推,在回来的小路上和一个对面骑自行车的人错路时,那个人摔倒了,他说是车子刮倒的, 邻居说是他自己摔的,我母亲在后面什么也没看见。双方都没有证据。摔倒的那个人和我家邻居有恩怨,打过官司,他没什么事,就
我的一位车主好友与几位朋友出行。因喝酒原故,车辆交由其中一位朋友驾驶。不幸,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司机和同车人受伤,车报废,车主重伤。请问,在该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谁负主要责任?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在2009年4月骑摩托车和一辆夏利发生交通事故住院,在5月出院,所有医药费全部由夏利车司机垫付,后来交警出的认定书说我是主要责任,但是我们双方一直都没有进行调节。夏利司机在2010年11月12日对我提起诉讼,要求我退还他所垫付的医药费和一些其他费用共计9000余元,请问我应该退还他吗? 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在网
被告乘坐原告(载客)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交通处理意见书没有被告的相关责任,可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要与原告承担相应费用(各占50%)请问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