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2011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是一年,租金是一月一付的,5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住了一周我发现房子的问题,不是和适合我居住!口头上当时就和房东联系过要退房,我这边也帮他找下任的房客,房东也答应我可以退还我一个月的押金。这个月也就是6月中旬,我搬出房子,钥匙交还给房东,但是房屋合同没有当时立即解除,他说要等到和下任的房客签订房屋合同,这个押金会返还给我!到了5月20日,我去了那个房子,发现已经有新的人搬进去住了,询问后得知他们已经在6月15日和房东签订了房屋合同,我就联系房东,告知已经有人住进他得房子,合同也签了,押金可否退给我!房东却出尔反尔,说是我单方面的没有住满一年的合同期,属于违约,押金不退还给我! 我很生气,答应过要退的,现在却又不退给我! 我现在可以不可以去投诉他,在合同期还未满一个月的情况下,我是已经付了房租的,他也没有和我结束租赁合同的同时,可以租给其他人吗? 就是说,到这个月的6月24日,我交的租金期内,他和别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吗? 6月24日就要到了,我要投诉的话,是不是要再这个时间之前的,我可以自己去法院投诉吗?胜算大吗? 麻烦各位律师帮我一下,我是刚出校的大学生,1000多元的押金也是要攒很久的!!!
我们的合同期是2年, 现在还没到1年房东把房子卖了要求我搬走 。合同没有写明那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吗? 可以买主自己要来做生意 决定不出租了 我们的合同没有注明违约要赔偿 也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一般赔偿是怎么算的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一直交房租,房东让我今天搬出去,我该怎么维权?
现在租的房子的合同日期是从09.5.29号到10.05.28号,合同到期后,我们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一直交房租,房租是一个季度交一次。合同到期后,我们5月20号交了3个月的房租,交到8月底;8月20号左右又交了3个月的,应该是到11月底,应该是这个月底。 房东通知我们从明年开始(11年1月)要涨150元房租,我们就说我们不租啦。房
我与房东的租房合同还有25天到期,房东突然通知我把房子卖了,新房东告诉我,可以续租,但楼上的人都要从
以前只有房东一家从我店面过路,续租新房东把楼上全租出去了,楼上的人全部要从我店里过路。房东还把房价涨了450,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房屋所有单位是首钢房管处,合同签约甲方(出租人)为首钢职工个人名义,合同条款中有3000元租赁押金。但合同到期后甲方以无押金收据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问怎么样维权? 出租人不承认收过押金,但是连续两年的合同条款里都有此项,如果为了3000块钱,是否值得对出租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委托律师
我想咨询下房东没有房本只有住房通知单,这样的房子能组吗?什么样的人群才会有住房通知单?我的房东大概六十多了,她说是租的国家的房,邻居说我租的房子是规定不能出租的,被人发现就会不让租了,求各位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