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十四天后无嫌疑消息,抓捕单位是否应再次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
刑拘十四天后无嫌疑消息,抓捕单位是否应再次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决定?
犯罪嫌疑人从其居住地甲县盗窃一辆摩托车后,窜至乙市抢劫作案一起,算是流窜作案吗?对其刑拘后提请逮捕时
我认为应该算的,可是公安部的《三考法律知识考试题》里的答案却是不算。不知道应该怎么理解。 对量刑没影响,但影响到对其刑拘后提请逮捕时间可否延长至30日。
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后被转换措施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届满依然无法查清犯罪事实遂予以解除。请问如果解除其监视居住之后该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认定的,能不能再次提请批捕?
我老公在出警时被犯罪嫌疑砍伤头部,单位出了所有的医药费。请问我们在附带民事诉讼时能不能再向犯罪嫌疑人要求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护理费的赔偿?
一星期前我朋友被刑事拘留了,但到现在还没收到拘留通知,无法联系当事人,这样的情况怎样才可以去会见当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