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中介签定房屋居间协议为一次性付款,签完后中介原件全部带走,并没有给一份我父亲,之后协议被中介篡改成商业贷款,所以我父亲没有按时去签正式协议,现在买方把我父亲与中介告上了仲裁,要求赔偿违约金20000!去了仲裁当庭中介与买方把原件合同拿出来时就不一致,中介合同为两张A4纸,而买方的合同为一张A3纸,而我们合同中介没给我,且中介与买方的合同内容由原来我们签的“一次性付款”都改成了“商业贷款”!但落款日期中介没有,买方有!但又没有合同,我们该如何办?仲裁也没有给我回复一直拖着,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农村女人,现龄30岁,结婚后因为没有地方住,就在本村买了一处房子,后来建造了新房,当时买的时候就在本村大队签了一份买卖房屋协议书,其他什么也没办!后来我们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怕给我们以后带来麻烦,卖方不支持,不给我们我需要的证件,如果能通过法律解决,能强行过户吗?希望有律师能帮帮我。下面是我抄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律师你好:我于2010年6月中旬与我所任职的某公司(非房产开发公 司)签定了“住房定购协议”,向公司定购了一套约120平方米的全产 权房,协议书里明确了购房价格,公司同时向我收取了5万元定购金( 非订购金)。该协议约定2012年5月交房,并规定逾期未交房将向我支 付相应利息,除此并未申明公司有调价等权力。
签订了房屋居间转让意向协议,由于中介当天钱不够,未收取由中介代为保管的定金,我也未开具收条,对方就没有我的收条,问我是否可以不卖房屋,而不会违约,或者说这个合同是否生效
我是卖方,通过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及补充协议,房屋总价510万,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时,买方应付定金10万元,但因合同签订后已晚,买方提出第二天上午10点半支付,并给我打了10元定金欠条(定金欠条约定第二天前支付清),但第二天买方提出下午2点付,而后又改到当晚7点付,现已过
中介和我和房东签订的居间协议是阴阳协议,被我发现。我要求推翻协议。并要求返还定金50000元。 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
房屋认购协议定金2万,由于种种原因(起初为合同条款谈不拢 ,后因为限购令)未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拒绝返还定金,我应在多少日内提起诉讼?还有什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