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就跟某个男人结婚,她当时已经怀孕,婚后一直过的很不幸福,原因是她产下一女孩,全家突然转变,甚至打骂,现在男方有一女友想结婚,提出跟她解除同居关系,要求她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她没有负担能力,工资很低,只能够自己的生活费,请求您帮助解答,
跟前男友在一起谈恋爱两年多,关系一直不好,我多次提出分手,结果都是大大出手因为他不同意,后来怀孕我要打掉他逼我生下,想用孩子来留住我,于是为了分手我说生下可以但是生完孩子他就得同意分手,后来08年生下孩子之后我没满月就离开他们自己工作了,一个月可能过去看一下吧,后来我说我要回家结婚了,他也同意了,10年
朋友与一女同居,双方均为未婚,女方未到法定年龄。现女方怀孕。男方在同居期间购有一房,但钱全是男方出的。有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因双方性格差别太大,欲分手。女方以怀孕为要挟,要男方赔偿。但双方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请问现在男方的房产是否属于自己所有?女方有无权要求分割?怀孕期间可否解除同居关系?
我有一个襄阳的朋友在2000年与一咸宁的男子同居,同居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将户籍转到了男方所在地咸宁,并先后生下一男一女,男孩已经9岁,女孩7岁。因男方多次有暴力行为,两人于2008年分手,女方回到了襄阳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回。 现在女方在襄阳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并考虑结婚,因要办理结婚证,遂到咸宁当地派出所地要
我和一男子在我们当地,举行过婚礼,没办结婚登记,在我们的孩子两周岁时,也就是2007年的9月份开时,我和他开时分居,孩子在奶奶家,我在外打工的方式生存,直到2009年底;从今年正月初四商量好,为了孩子再在一起生活,让我等到正月初八,上班了到民政局去登记,可是,当我和他把孩子带上之后,他再也没有履行当初说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