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女性朋友,在单身相亲会,认识了一个男的,然后谈了下,生活在一起大约半年多,现在怀孕大概有5个月了 开始说要结婚,然后结果发现男的有老婆,还没离婚,(婚是结不成了)这样的情况男方构成重婚罪吗? 假使要去法院告重婚的话,还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或者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呢?? 现在已知是--在相亲会,对方男人登记是单身,同居期间,短信什么,都是老婆称呼,大约半年了,够不够成事实婚姻?
我丈夫是一名公安民警,我与我丈夫结婚八年了,有一个七岁女儿,自结婚一来一直因为丈夫酗酒、赌博、生活作风问题生气,二零零七年又因他无故外出半月之余回来带了两部我不知道号码的手机我问他要号码之事他对我大打出手,致使我右手无各指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做有笔录,并做出了轻伤的法医鉴定,后又因孩子
A男与B女在某城已婚有一女,A男常施暴力,B女无法忍受便外出打工,打工两年后再次回家但A男无改善,B女为了自己的前途远嫁他乡,对A男来说,B女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至今A男未再婚已有6年,如果A男起诉,B女是否构成重婚罪?是否要赔偿A男的精神损失费?
陈某(男)通过法律程序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2009年发现陈某的妻子发现他有外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陈某想离婚去跟第三者一起生活,但是陈某的妻子不同意离婚而陈某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搬去跟第三者一起生活算不算重婚? 2。陈某如果跟第三者已经有了小孩但小孩还未出生,这种情况怎么去认定的。?是要生出来才算还
,因工作需要,个人向公司出具借条,因种种原因未结算,公司在三年后以该借条起诉,是否不属法院民事主管的情形 借条中,借款原因栏为检测水质; 另一借条借款原因栏注明私人借款又说明是公司筹建项目组人员手机话费
本人于本月十七号骑电动车上班与另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在十字路口想撞,造成本人左腿膝盖挫伤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去复查,截止到今天共花费医药费四百元,我们都没报警,现场也已经破坏,现在对方说这次的事故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是上道他是直行,拒绝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只承认一半的医药费而且,在我们要求对方
我的车 由南向北行驶到一十字路口时,一辆由东向西的车辆车速过快直接撞到我的车右侧正中,当时我的车速在30~40码之间。我的车行驶到十字路口过半的位置撞击地点位置于东西走向路段的双黄线过去一点,撞击导致右侧两车门与右侧中梁严重损毁,谁能告诉我这种情况责任认定应该如何认定?如果鉴定出来他超速行驶的话这起事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