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问题: 1、原告(被再审人)起诉。于一审法院2008年10月14日受理案件。10个月后,2009年8月14日作出错误判决。2009年8月26日被再审人询问得知。 2、原告(被再审人)2009年9月9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09年12月29日二审公正判决。被告不服2010年1月29日申请高院再审。高院邮件,让我得知受理时间是2010年3月2日,且被再审人于2010年3月8日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多次要求查看对方申请再审相关材料是什么?但至今仍无法知道。 3、2010年11月29日高院立案庭来到二审法庭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情况。后2011年5月5日被再审人才收到高院邮寄同年4月7日作出的裁定书。“……案件审查完毕,裁定如下:(1)由本院提审;(2)提审期间终止法律生效的执行。” 4、2011年5月中旬,被再审人咨询高院办案庭,办事员告诉:2011年6月中旬再查询立案大厅。但到6月17日询问高院立案大厅回答不知情。再具体办案庭内勤告知:受理的案卷里没有一审档案资料。”现经被再审人查核:二审档案资料由高院具体办案人领走;一审的档案如今还没有收到高院的调卷涵。 该怎么办?敬请指点。谢谢!!
我家房屋没有什么证于3年前卖给了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 ?现在房子遇拆迁跟当时卖的价格悬殊很大,我现在想收回房子,可以吗?应该怎么做?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本人去年12月租了一栋房子(办加工厂)合同为两年。今年的房租已快满了,本人准备交明年的房租可房东说房子已经卖了,要求我搬迁。如果搬迁需要一笔费用,还有我的损失怎么办(去年装修的材料如果搬迁就就全部报废);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
昨天(2010年11月20日),我的儿子在我们全家所有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没有第三方(中介人、证明人)在的情况下,与乙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住房变卖,请问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这套房子是我们老俩口赠予儿子的,但是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其次,我们老两口非常不愿意卖
商业用房出租,没签合同,签了租房款的收据.后来没经房东同意转租了,还拆墙.作为房东我们能不能及时中止租房,进行索赔.如果承租人反而因为租赁的中止,向房东提出索赔,有理由吗?请给房东出出招,谢谢
父亲已去世,留下拆迁房一套80平方米,共有2个儿子和4个女儿,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儿子把房子转卖给别人,过户时强行要其他子女签名,在调解无效下,买方把其他子女告上了法庭,现在其他子女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还有这个买卖合同有效吗? 你们说的这个合同无效,问题是我们宁波地区的法院判这个合同有效,现在法院
在大连以抵债的形式,老板抵了我们家一套240万的房子.在合同上说按市场价抵债,但实际上抵债的价钱高于了房子的价钱(高于市场价每平的一倍)我们有可能把那多要的80万要回来吗?应该怎做~谢谢~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
我的饰品店铺转让合同是和乙方共同拟订的,由于乙方的个人经济问题,我们同意分两次付清转让费。首付12500元,2010年11月26日前付清剩下的一万,但是前两天给乙方打电话,他却说是2010年12月26日前还付。我是不是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诉讼,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所需费用大约多少?诉讼流程??先谢谢律师大人能给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