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公诉王某非法经营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作出判决,王某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涉案金额160万元),王某故意伤害罪被宣判无罪(证据不足),现在我想就这个案子提如下问题 1、如果检察机关不抗诉,那么公安机关还会否继续侦查王某故意伤害罪? 2、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到底是如何的?王某是非法从事六
2007年区一审法院判决没收被告财产,被告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没收被告财产的条款。被告收到区一审法院送达的“解除扣押查封财产的通知”,但一审法院现在又再次查封了被告财产,继续执行2007年区一审法院的判决。法院未向被告家属没送达任何法律文书,查封后只采用张贴通告的形式,请
最近有一起刑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然而,法院一审判决时却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定性不当。受害人不服,请求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检察院不予抗诉,理由是法院的判决系认定罪名不当,但量刑基本适当,故不支持受害人的抗诉请求。 请问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请问,申诉书是交给检察院还是交给判决法院?根据是什么。有人说递交判决法院,向判决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为什么还有的说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有检察院报法院?是不是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