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一辆没上户的新车(还没买保险)在国道线上掉头别一辆超速的轿车撞翻。对方人没事,我自己受轻伤我车上的人(一个)重伤,当时报了警。后来我们自己协商责任我全负帮对方修车自己的损失和受伤的人我也全出钱,并签了协议。但对方没又在我们口头协议的的修理厂修车导致差价很大。这算不算对反违反协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他了呢?
问题在于所有的事情都是协管员在处理,如作笔录、车辆扣留及笔录是否可以等;所有的过程交警都未出现,且交警的签字也是协管员代签的,这样也合法吗?在作笔录时,协管员对当事人的第一份笔录撕掉,要求当事人按照他的意思重写一份;在对一个8岁女孩进行笔录时,将其监护人关于门外,并对女孩进行恐吓,这样的笔录合法吗?
公交车在前,我的私家车在后,通向行驶在六车道的路上,中间为双实线,我们同行驶在右侧第二车道,公交车在站点处右拐并线,在车头没有到达第一车道一半位置时刹车卸客,整个公交车斜停在路上,我在后边向左并线绕行时与其追尾。 这次事故中无人员上网,公交车保险公司做车损200元,我的车车损在3000元左右。 请问:1.这
在城镇公路上.因道路不畅通.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清理滑坡的淤泥.没有设置路障和警示牌.而导致当事人在夜间骑摩托车摔伤抢救无效身亡....特此想请教下律师.相关道路管理部门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时砸伤另一辆车(无任何人员伤亡),另一车被定为报废,现对方车主同意按报废处理,并要求支付另外的赔偿。请问另外的赔偿有那些? 如果我们只按程序走,不支付他们所说的另外赔偿是否合理?
朋友于10月25日晚8点30分前后上班途中骑摩托车撞于停在快车道中心的罐车后方!大约9晚9点的时候被路人发现报案!被送于马村人民医院抢救后转院至解放军第91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26日凌晨1点25分死亡!他本人今年20周岁身体健康未婚家有双亲和爷爷奶奶有一兄长(已婚),他本人没有驾驶证和行车证,购车证明也因时间过长遗失,
10月17日,我妈骑电动车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运泥沙的小货车从后面撞倒,造成左脚大拇指前面一段粉粹性骨折,左胸肋骨第4,5,6,7,跟骨折,胸腔积水,肾脏照片也毛病,而且还有血尿,身体多处地方划伤,医生说要三个月才能好,现在交警处理现在已经下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没有保存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付主
在一段上下坡中,一男一女一个上一个下,正面相撞!现在男的检查受伤多为外伤。女的一条腿断了。请问男的要付哪些责任?
我朋友在顺道上行驶非机动电瓶三轮车,无驾照由于天黑在路口处突然窜粗一位老者一下子就撞到了他,当时那位老者就晕在地上,我朋友也没跑就马上把他送往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最后商议后决定私了,肇事人赔偿资金28万。现
在青岛发生的交通事故 我方的全责,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手术费已经对对方进行赔付了,但是后续的各项费用怎么办?治疗期间共花销1万6千块左右,后续的费用有可能超过治疗费用吗? 后续费用 误工费?营养费?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