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开庭审理了一桩人身健康权的纠纷案件,我是原告,但我们请的律师不行,该说的很多都没有给我们说上,理明明是我们的我的律师就是有理讲不出来。对方的律师很厉害,也很沉着,这样会影响我们最后的判决结果吗?
无辜被打,今年3月5号刑事开庭,原告没有出席法庭(法官说没必要),至今不知判决结果,我方出席与否是否会影响判决结果,我方有没有权利要求法院重判被告(被告是惯犯 ,这是第三次)。至今一直都没去法院盯着被告,我方是否应该盯紧一点,这种情况下我方应该怎么办? 由于伤残鉴定还没有出来,因此先刑事开庭,民事开庭延
要求原辩护律师查阅庭审笔录,律师说不好查,其说法有依据吗还是推却?
有这样一件不公平的刑事案件,一个年轻的检察员,为了证明被告人有罪,在法庭上宣读一份证据,被告也当庭反驳了这份证据,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为证。老资格的法官也发现,这份证据表面上看似乎为了证明被告有罪,事实上恰恰证明了被告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可以据此证明被告无罪,于是,这份证据就非常神秘地从法院的
本人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后,因房主涨价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继续履行。但在庭审过程中,对补充协议进行笔迹鉴定后,出的“笔迹鉴定意见书”说倾向于不是房主的签字,在有录音,庭审笔录和中介方的证明下,能否推翻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好像没有什么法律效力,“鉴定结果”才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是么? 另:被告律师以公
请问,我买对方的货,先期打了部分货款,对方发了货.我口头答应尽快付清剩余货款.后由于客户没有付我一分货款,我依旧没有没有付全款能力,只是分别在发货后依旧一次,一次打部分剩余货款给供货方.从没有明确拒绝对方不付款.后来对方不顾一切,把货强行提回.我预付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我们双方没有合同,我手里只有给他打款的凭条.
情况: 我是男方,原告,户口所在地深圳。女方被告,户口所在地北京。所需公证材料(判决及出庭证明原件与翻译件)已备齐。无财产、子女纠纷。 问题: 是否应在深圳中院申请,请律师代理的话是否需要我本人去深圳?费用大致多少?
重组家庭,父母两人共有房产,继承 原告:父亲(1/2+1/6) 哥哥(6/1)房产 被告:我(1/6)房产 刚收到法院传票,原告要求判令房子归父亲,他给我补偿。 我和父亲都是无房者,我已经离婚带一个女儿住在该房。父亲在他孩子家住。 法院会考虑我的困难吗? 我朋友说可以走一下法院法官关系,只要法官愿意,他就不会判房
庭审时由于种种原因律师及家属都没有到场,请问还有挽救的余地吗?
我的一个朋友抢劫了4万多元,手上未带凶器,未伤到被害人。法院开庭的时候未通知家属、律师也没有到场为其辩护。请问这样会使他的刑期更重吗?还有挽救的余地吗?检察院这开庭是建议判他十年,法庭这边还未判决,请问对于这个案件十年会是很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