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有农场的工人,我们这里今年要建高铁,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了,而农业局也没通知我们地被征用,等工程队来了才告诉我们,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给征用了,我想问一下局里这么做对不对,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小组是83年从天目山国家风景区迁入,按人口分配划分了责任田,自留山和自留地,后来部分村民转为合同制工人后户口迁入社区,且享受国家福利和待遇。还有部分村民买了蓝户口,加上死亡的,现在实际人数才28人(当初迁入是63人)。现在土地被征用,请问该征用费该如何分配?另外再请教下,我们组的山,田,地是国有性质的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我买了国有企业的划拨土地,国有企业出据了收据,(上在写着收处置款)刚建了新楼,要拆迁,不知道补偿不补偿,如果补偿,怎么补偿,是光补偿建筑,还是土地建筑一块补偿
我家户籍在农村,但多年来一直在城里打工,我们的耕地被村里从新分配,所以我家没有土地证。原住的宅基地也被人开发种了地。现在村里的一切土地全部被征用,全村移民。其中有经济补偿和安置处理,向这样我家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我家户籍在农村,多年来一直 在城里打工,生活贫困,居无定所。原来的耕地被村里收回从新分配。所以我们没有土地证。过去的宅基地也被人开发成地种了。现在全村的土地被征用,全村移民,给以经济补偿和安置处理。向我家这样的情况,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1999年,我与县林业局签订合同,承包国有荒地植树造林。2004年,国家修建水电站,征用我承包的沿河土地,并核定各项补偿费共计20余万元。直到如今,我三番两次找相关部门,只领到区区2万元的青苗补偿。县林业局、县扶贫局明确表示不再支付。县移民局已将此款拨给县财政。我能要回剩余的补偿费吗?请大家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