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亲戚已病故,无子女,现有一老父亲。在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出的。遗产有保险的3万、受益人是配偶,医药报销费、丧葬费、补助的20个月工资。亲戚没有遗嘱。现在配偶占为己有。请问按法律应如何解决。
父母先后查出有不治之症,母亲先去,我们兄弟姐妹共八个,有三个不在父亲生活所在地,照顾老人不方便,最后级经老人和兄妹同意有最小的弟弟来照顾老人直至仙去,老人走后有他继承老人的农田《农田早晚要征收》,但当时没有写任何字据,现在老人走后因他照顾老人不好,就有人不同意此做法,要求小弟拿了地就别继承父母的房屋
父母先后查出有不治之症,母亲先去,我们兄弟姐妹共八个,有三个不在父亲生活所在地,照顾老人不方便,最后级经老人和兄妹同意有最小的弟弟来照顾老人直至仙去,老人走后有他继承老人的农田《农田早晚要征收》,但当时没有写任何字据,现在老人走后因他照顾老人不好,就有人不同意此做法,要求小弟拿了地就别继承父母的房屋
父母去世无遗嘱,3子女签署协议(未公证)“由长子继承×××处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现长子与其妻关系紧张。三人可否重新签署分配协议,老二、三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并明确写明“该房产仅由长子一人继承”来避免使其成为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长嫂是否有权知道协议内容?其妻持有原始的分割协议,是否能诉其夫隐匿共同财
房产证母亲名,已过世。父再婚,父又过世。养女和继母继承。按照何时的房屋价值分割? 被继承房屋已经3年多(父过世3年多了)。房屋一直升值中,继母不愿当时分割,等待升值。分割时是按照父过世当时的房屋价格计算,还是何时分割就按照分割时的房屋价格计算?如果继母一直拖着不处理,有什么依据可以证明何时分割都是按照
十年前,我父母单位的房子优惠售房,母亲让我出钱买下了,说将来房子归我,但是没有过户。现在老人们去世了, 兄妹间发生了纠纷,法院说我出的钱是我借给我父母的,这种说法律依据吗
民事诉状,遗产分割怎么写?女儿与母亲打这个官司,要求法院分割父亲的遗产,房子完全过户到女儿的名下.母亲将房子给外孙,女儿将房子给儿子,是否可以?
我们5兄妹,母亲已去世近10多年,对遗产未处理全部归到父亲名下。去世后父亲获得单位分配的房改房,但所有购房款、装修、家具都是哥哥出的。近父亲去世,因哥哥一直抚养老人20余年,故父亲生前曾希望将该房留给孙子但未留有遗嘱。请问:现在5兄妹该如何分割该房产?是否应考虑母亲的一半遗产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尊重其生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