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合同上 加上老婆的名字 我是广西南宁的
我们2008年结婚。2009年我签了经济适用房购房买卖合同,按合同要过两年才拿到房产证。现在就想在买卖合同上加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吗?怎么办理?
各位律师好:本人出售经济适用房 合同签署日期是是今年的3月20日 但是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日期4月12日 本人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违约 不知道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法律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上市出售的,因此想咨询下律师 是否可以到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谢谢!
我于去年与它人签室一份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来知道我市没有允许经济适用房买卖,请问我签的合同是无效吗。我可以作废合同吗,如果取消合同我承接什么责任? 有人说我现在取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承担吗?如果承担都有那些责任
我想买的是马群南湾营小区的一经济适用房,本人直接跟房主交易,房子明年可以把小两证换成大证2013年可以过户,可以先交一大半房款,留下几万到过户的时候结算清,另外再补交房屋差价的税,注意的买卖需要怎么样的注意和详细的合同比较好,麻烦律师指点
: 我和老公是外地户口,无法办理房贷,所以想一次性付款买一套便宜的房子。 我们看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房子是09年的,还要等3年-5年房本才下来。 1·请问我们买这样的房子,签定的合同在房本下来前是否受法律保护?怎样签才受法律保护? 2·另外这个房子并不是甲方的名字,是甲方大娘的名字。我们在和甲方
离婚前以我的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房子指标下来了,名字是双方的,如果交钱买的话,女方再来要,这官司能打赢么?是不是只有放弃后重新申请了? 离婚协议里没提到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