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2008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想买车经济能力又有限,我老公提出让我们以交易的方式买下我爸的房子,实际一分钱没给我爸,做的假收据和交易合同。他说等房产证然后向贷款,拿着贷款的钱买车,当时也没想过会有离婚的一天,我和我爸就同意,并在2009年3月1日办理了交易过户,贷款在6月初批下来。现在我俩协议离婚,他自愿放弃房子的法定共有权,车卖了的钱归我,我已经拿来还了银行的部分贷款,剩下的贷款他承诺离婚后3年内把剩余贷款还清。这些我都有写在离婚协议书上,我想请问下律师,如果3年内他无法还清银行贷款,或者他反悔了不愿意继续还了,对我会有什么影响?我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保护我的权利吗?
我还想咨询下,关于在我离婚协议上共同债务那写的够不够清楚:
三、债务的处理:
按揭贷款购买的位于:略,房产证号:略。银行贷款总金额17万元。已还清1万元,剩余16万元,女方自愿承担7万元,男方自愿承担9万元。离婚后女方一次性偿还自己承担的银行贷款7万元,剩余贷款及所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全部由男方承担,男方必须每月18日之前把贷款的月供1500元支付到女方的银行贷款帐户上,并承诺在三年内还清银行所有贷款。
请问这第三点我这样写清楚吗?
三、债务处理那条最后补充一句:贷款还清后,男方自愿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的相关手续。
四、精神赔偿:
无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履行的,出现违约责任,将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这样完整吗?有没有漏洞?
1、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否只能是夫妻分割?孩子不能算,对吗?比如:分成2份而不是3份? 2、房屋和门面价值不同,是否估价对双方有利? 3、离婚了,房屋的宅基地产权不能改变,对吗?
标 题: 芦律师,您好,我有个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想咨询一下 问 题: 我和老公结婚3年了,孩子2岁,现在我打算在老家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可以在将来我们不在深圳打工,回老家以后,有地方可以住。 因为目前我们的经济属于各自负责自已的那一部分,开支基本AA制,孩子共同抚养,而在我提出买房子的时候,他回答没有钱,
我丈夫和我分居三年多,从没有往家里拿过一分钱,他每个月工资3000-4000元,我的工资不到一千元,同时要供两孩子零用及家用,现今要求和我离婚,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把其三年的工资钱拿出来,如果他说都花了,我该怎么办?
1、父亲再婚后若买房买车,是不是就是属于父亲跟后母的共同财产,若后母与父亲离婚,就可分到婚后房产跟车的一半。 2、若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再婚以后的财产该怎么分配? 3、若有遗嘱,父亲遗嘱的份额是整个婚后房产跟车还是只是这些财产的一半?
你好,我与丈夫快八年,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渐淡,现准备协议离婚,但关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有三个问题: 1.在福州市他名下有一婚前房产,只有他个人名字,好象法律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我们育有一子,若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这已协商;但我们没有住处,因此想让男方提供一房产,以后的抚养费及教育费均二人分担.男方有没有义
两人感情破裂, 想离婚,都想要孩子,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女方要求平分财产。请问婚后男方挣钱买的东西和不动产,女方可否要求分到一些,法院会支持谁呢?
遭遇家暴,想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他父母给的首付,现在我们每月还贷,但是房产证只有他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有没有我的份,孩子现在22个月,我想争取抚养权,不知道把握有多大,目前我的工资比他高,孩子的生活起居一直也是我管的
尊敬的律师您好!弟弟和弟妹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有一女孩16岁上高中(愿随母亲生活),家有双室楼房价值16万,存款额7万请咨询一下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