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和门邻发生争执,结果他先后3次来找事,最后一次严重到带了7,8个人到家里打闹,并带了刀,刺了家父一刀,位置是 左臀部,我们已经报案,看见事态严重,担心会影响他的矿上工作,他后悔只是前来道歉,并没有诚心想调节,我们没有接受,他就反口说是他老婆刺的那刀,但是当时派出所记口供时,他老婆说的与她无关,我们现
晚上去广场玩。发生口角后打架。我老公受伤,已报警。警方说先治疗。请问我有权知道打人者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吗。打人者打人后,他老婆叫他跑。警方去现场带走了打人者的老婆。请问我有权要求打人者先付医药费吗。因为我已经付了一部分。经济有限。后期费用我无力支付。而我老公头部肿,但还未发现内出血。医生说有短暂性的失
别人打我,反被我打成轻伤,民警调节,不知道调解书有没有用,对方会不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起诉我怎么办
请问和人打架,是别人先动手,而且自己也打输了,怎么追究别人的责任
请问和人打架,是别人先动手,而且自己也打输了,怎么追究别人的责任!鼻子被打流血了,而且被别人在太阳穴两边锤了很多锤!
公司欠我补偿和保险,仲裁赢了,公司在法院上诉,赢应该是没问题. 但是公司法人由原来夫妻股东中的妻子换成了一个不相干的人,不知道是现在法人的责任还是原来法人的责任. 另外,现在的法人应该是专门来应付这事的,如果法人一直拖,怎么能绕过法人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