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原因,2011年6月16日的晚上11时许,我驾驶的大货车行驶到一座修桥处是单行道〔由于我经常跑这条路,很熟悉,知道桥的右边也有两个大坑,要慢速通行,我的左边已经封闭,左前方堆放了两堆施工用的沙石,前面是石子后面是沙子,距离我右边大坑处大约50-60米,在我开车慢速通行到大坑处,对面一辆小车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急速直接撞上那堆沙石上,然后倒翻失控,(四轮朝上),在我看到那小车撞上沙石的那一瞬间,我立马刹住车,但那小车由于倒翻失控,滑行50-60米之远,还是碰到我的大货车的前保险杠。 事故发生后,由于小车倒翻,汽油泄漏出来,我们没敢帮忙施救,急忙报110 120 119 122前来施救。 我的车已投全保。 此次事故造成小车一死三伤,小车损坏,大货损坏的损失。 问:我在这次事故中有责任吗?如果有,要承担什么责任? 修桥施工方有没有责任?谢谢各位的帮助,想尽快知道消息。
家里房屋装修,墙体仿瓷让施工方包头承包,在施工过程中,一施工人员因自我疏忽,发生事故导致两手指被搅拌机搅断,住院治疗。发生事故时就该施工人员一人在现场,作为主家,在施工过程中曾多次强调过施工安全问题。现该事故已发生,责任怎么划分!
我给别人开车半路遇到事故,车跟货物都没有了,这个情况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给别人开车半路遇到事故,车跟货物都没有了,这个情况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5月1日我骑摩托车走到宽路口跟前,前面一个机动三轮车突然一个急刹车我的车从后面过来躲避不了的情况下我撞了他的车子后面,他无证驾驶,车子也是非法改装的,交警多次调解他不满意,现在又要私了该咋办?
我的孩子是一名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从事沥青拌合站(事业单位属管的企业拥有)管理工作。前几天孩子所在单位的一辆沥青运输罐车把在沥青拌合站打工的农民工碾压致死(农民工躺在停驶的罐车后睡觉,罐车启动倒车时压死)。孩子所在单位做出了以下决定:孩子对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
同事借用公司车辆,但无借车手续,发生车辆行人碰撞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费用外发生的费用,公司和个人如何承担相关责任?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想借我的面包车去卖东西,为了防止我承担由于借方造成的违章事故等责任,我需要向对方索要什么,立什么样的字据?
如果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如果丈夫要卖房子,但没有他妻子的签字或同意书,这样的房子可以购买吗?能办理过户手续吗?将来万一他的妻子要向我索偿,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工作地点:建筑工地 据事故发生地 两公里5月29日 上白班后又被雇主要求加夜班 ,但是5月30日,雇主要求继续上白班,30日白班结束回家途中发生意外身亡,是否可判定为工作时间超长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此情况是否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工作时间区间29日 早6:00到中午12:00 下午 14:00到19:3029日夜班 晚 20:00 到30日早
我在一个商场租了一个柜台卖货,因为有批货是假冒的,正品公司起诉了商场,商场被判败诉。现在商场又起诉我,我请教各位老师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售货员是商场派的)拜托了! 我进货,没有验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