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我08/09年度取暖季前多次与供暖公司联系,关掉分户取暖阀门,相应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但联系时回应没接到通知,就要交全额,怎样联系,就是回复“不知道,上级没通知,就要交全额”,09/10年度,供暖公司在未通知我的前提下,关掉我房子的分户阀门,停止供暖,现还催要我上述两个取暖年度的全额费用,合理吗
我想请教一下,我08/09年度取暖季前多次与供暖公司联系,关掉分户取暖阀门,相应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但联系时回应没接到通知,就要交全额,怎样联系,就是回复“不知道,上级没通知,就要交全额”,09/10年度,供暖公司在未通知我的前提下,关掉我房子的分户阀门,停止供暖,现还催要我上述两个取暖年度的全额费用,合理吗
国家规定10月25日供暖,取暖费于10月10前已经全额交完,可是现在是2010年10月26日,供热公司声称新到的锅炉要11月末才能运行,这段时间不退款,不承担责任,这是否违法?作为受害人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们小区近两年有部分住户不交取暖费,因此今年热力公司贴出通知:整栋楼全部交齐取暖费才给供热。11月15日是供暖期,我在14日就全额交了取暖费,但热力公司并没有给我们供热。我们小区是分户控制的暖气管道,热力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我们交了取暖费的住户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肥城的,房子是06年入住,并缴纳暖气开户费的,但由于冬天不常住,就一直未开通暖气,也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但今年打算开通暖气了,可供暖公司给我们告示上,我们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双倍的。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吗?有具体的相关文件规定吗?如果我们想给政府反应这情况,具体应该找哪个只能部门
2008年买的房子,房证过了房,签了协议,由于是农村过到城里的,没那么多经验,一房一阀以后供暖公司说老房主欠取暖费5000多,加上兹纳金15000多,欠费是从97年到2008年期间的,有的是少交的,有的是没交的,但我们新房主至购买之日起一年都不欠,虽然是拒收取暖费,我们还是托人交的,今年想把事整利索也不想总托人交,就
原房主取暖费未交,供暖公司拒收我今年的取暖费让我补交原来的欠费我应交吗
我在今年四月为母亲买了个二手房,当时约定购房前费用为原房主负责。因为认识原房主,也没想到去查下取暖费用情况,在10月我去交取暖费时,供暖单位告知我原房主欠三年取暖费用,所以我得补交前三年的才能交今年的取暖费用。我与原房主打电话交涉此事时,原房主告知在几年前报停供暖公司将管道掐去一段,所以他们以为就不用
前房主欠下取暖费,供热公司不给供暖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前房主的前房主就有一年没交取暖费了,一共两年的取暖费没交,供热公司没有任何措施,凭什么让我给他追讨供热费用。
我家是顶楼因为家里没人住所以想报停取暖费可是供暖公司不让报停
我家是顶楼因为家里没人住所以想报停取暖费可是供暖公司不让报停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