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甲方签订了15年的店铺无偿使用合同,并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和乙方的一场官司中,法院将本属于我使用的店铺判给了乙方,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处理?
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产权一直是我个人所有,他趁我外出打工之机,他还去过我打工的城市(有旅店老板证明),说我失踪,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仅凭单方片面之词,当天立案,当天登报传唤,以我缺席判决,房产评估是我当初购买的价格,法院明确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我只分得评估房产的一半价格, 购房款是我辞职买
我老公曾有过一段婚姻,于0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中有一个女儿,判给他前妻。我们是在09年办的结婚证,但我最近才发现他以前的婚姻中还有一个小女儿,是在他离婚前所生,在判决书中没有涉及这个孩子,他也一直没和我说,我想问一下,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他以前的判决书是否有效。
《五二年土地房产所有证》中的宅基地部分是否有效??调解书又这样写,我该如何处理?
我家的祖遗宅基被邻居强占,后经法院调解,调解书上指出了我家的使用界畔,邻居强占的一部分说“保持现状”,另一部分根本没提。当初法院调解口头说“先将两家隔开,不让打架,你有《五二年土地证》,随后找相关部门再进一步解决”最近几年我找相关部门处理,但土管部门说“法院将你家的使用界畔已经界定,你说的邻居强占部
我兄弟两个均已成家,我是老大从小和姥姥姥爷一起长大直至成家,父母现有三间平房。几年以后可能拆迁。但是父母已经和弟弟商量把房子过户给弟弟,拆迁以后所得补偿款全部都给弟弟。并且说跟弟弟生活,可以跟我签定断绝关系协议。我本人,以及姥爷,二姨,老姨。也都同意并且都愿为我证明。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急盼答复,
我儿子今年6岁,今年上小学。他一出生买的第一份保险缴费期满后,去年我婆婆就想给孙子再买一份保险,主要目的是作为教育基金,为孩子上学做准备。就打电话给一位已相识多年的保险业务员,因为有过这方面交往比较放心一些。业务员很快带着资料到我家,就给我婆婆讲,有个好产品一年交一万连续交五年缴费期满后,每年你可以
我儿子今年6岁,今年上小学。他一出生买的第一份保险缴费期满后,去年我婆婆就想给孙子再买一份保险,主要目的是作为教育基金,为孩子上学做准备。就打电话给一位已相识多年的保险业务员,因为有过这方面交往比较放心一些。业务员很快带着资料到我家,就给我婆婆讲,有个好产品一年交一万连续交五年缴费期满后,每年你可以
本人是租用夕子奶站院外一个院落的养牛户,每年交租金给夕子奶站,因为夕子奶站有加工好的青储饲料销售给养牛户,所以本人向夕子奶站购买青储饲料养牛,收款人为夕子奶站会计及站长,因此本人与夕子奶站属于买卖关系;夕子奶站属于商业经营体,为了加工青储饲料出售,所以向本案原告购买庄稼秸秆作为原料,为此夕子奶站与本
我和男友准备明年结婚(还没领证),准公婆以男友名义买了一套房(商贷)给我们,但是现在想把这套房给我的父母住,我们另外买一套更大的。听说刚买的房子过户税很高,我们准备暂时不过户,双方签一个协议,我爸妈把首付款给他们,以后贷款也是我爸妈还。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公证吗?我们最好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