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本人于2008年10月通过X朋友向另一位Y朋友贷款,Y拿一张地契做抵押,抵押金额5万快。当时我没在本地。手续都是X朋友帮忙代办的。写了一张抵押书,书上复印了我的身份证和Y朋友的身份证,Y朋友在抵押书上签名了,但是我当时未在当地,所以没有签名。只是复印了我的身份证在抵押书上。不知道这样的抵押书有没有效?我是不是应该在纸上补签个名?
我想请问下,我才的新房子,还是期房,明年年底才能拿到房子,现在去银行贷款按揭房子,卖房小姐说,需要用我的新房子的房产证做抵押,意思是说我要还完贷款才能看到房产证? 那是不是很危险,请帮忙解答下 。
我与丈夫07结婚,现在孩子8个月了,我们家是四平市四棵树乡的,家有套瓦房,但房产证是我丈夫的爷爷的,他爷爷已经去世!我可以用这套房子贷款买楼房吗?应该把房子过户到我丈夫名下吗?(他父亲健在,同意房子过户到我丈夫名下。)具体应该怎么做?家是四棵树乡的,如果能贷款我只能房产证所在地贷款吗?能贷款多少?在那
两年前汽车销售商将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给银行,老板在欠下一大堆债务后突然“蒸发”,而向该车商购买了新车但没拿到合格证的消费者,这两年来一直是有车无证。那我们是向谁要合格证呢?又如何要?
本人为了筹集生意资金便用了五间房屋的房产证于银行抵押贷款500万元(因认识地方银行高层,其贷款额高于五间房屋市价),现因为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房屋有可能被银行拍卖但都不能抵偿。我想请问一下法律上有什么相关的保护措施么?我有不属法人,或者有什么对本人无力偿还拍卖房屋后的惩罚措施么?比如拍卖了房屋的钱不够
我朋友借了别人的钱,我的驾驶证在朋友的车上,结果被出借方拿走了,并在我朋友打的欠条上复印了我的驾驶证(现在驾驶证还在出借方那里),这些事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发生的,知道今天人家拿着欠条来跟我要钱(当时都懵了),说我是担保人! 我就想问,在法律上能承认吗?
我被哥哥骗了60多万元钱,还有两本房产证贷款85万,还差别人500多万,现在哥哥跑路了,嫂子又联系不上了,他有两套房子,别人已经起诉,要抵押他的房子,那我该怎么办,是不是需要起诉,从他房子里面也弄点钱?
这笔贷款是04年的,贷款人在08年没有在银行签字只是公司的会计用他的私章在上面盖了个章,我是担保人,我在银行里签字了。10年银行起诉了,请问贷款人签字只盖章这个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