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
因为孩子大了,结婚需建房,按政策村委会在老宅地上做了调整,以服合村镇规化,其中占用了我四叔一块4乂6米老宅地,因四叔一家在外地工作,不回来了,所以也同以给我,并出具了书面证明。可是我大伯家女儿,也是我堂姐不愿意。非要三千元不可,否则死活不让盖房。她也不讲理,说四叔是你的也是我的,你盖房則我要钱。不拿三
我家的老宅基在公路边,我堂姐把我家老房子把了以后自己用10万块钱在我家宅基地上盖了两曾楼房,没有和我家打招呼,现在我家人知道了我堂姐要给我家2万块钱私了,可是很快公路会扩建国家要用到我家的地,会有赔偿。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私了的话怎么样才算合理。
我95年翻盖房屋时,宅基地右后方向前移了25公分,加上以前的30公分滴水应该是55公分的余头。可现在使用后邻居的宅基证(95年以后统一换的)的数据测量一下,我只有20公分了,并且有意施雨水浸泡我的屋基。请问能否让他垒一段墙,并给我闪出55公分。
二家因宅基纠纷致人轻伤,打人方二男二女,被打方一女一男,男子被打成脚骨折,轻伤;打人方一男子右额骨骨折,轻伤,但未影响正常工作,被打方该如何应对
今年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县城附近一个村里拍卖的国有划拨宅基地,通过该村一名村民用其名字花了30万拍买得了一个地块,我们想通过司法公证的办法证明该宅基地以及地上的房子的所有合法权都是我个人的,不知这样的方法能行得通吗?如果以后遇到拆迁怎么办?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合法权益?现在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吗?请明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