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原我单位修建厂房,将工程承包给一家公司承建,包工包料,总价款为35万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家公司又将此工程包给两个工头建设,而签约的公司一家假公司,法人代表被逮捕,我单位只能与两个包工头发生业务关系。所有材料是我公司自己购买,仅对包工头支付劳务费用。经核算,实际共投入49万元,远远超出合同总价款; 2、2007年春节来临之季,修建工人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因包工头将从我单位所得劳务费用挪用,无钱支付民工工资,为了让其平息民工的怨气,就请我单位帮忙出具一张证明,是因我单位资金紧张,现无力付该笔费用,证明我单位没有支付工资,承诺资金回笼后,及时支付,帮包工头解决了困难; 但未体现具体金额之字样; 3、现该工程所在地因规划被征用,全部赔付。包工头想多要点钱,于是就以那张证明为由,37个民工一起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共要求支付9.5万元,请回这样的官司该如何处理?胜诉的机会有多大?谢谢给于指教!!
1、单位修建厂房,将工程承包给一家公司承建,包工包料,总价款为35万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家公司又将此工程包给两个工头建设,而签约的公司一家假公司,法人代表被逮捕,我单位只能与两个包工头发生业务关系。其中部分材料由他们购买,一部分由我原单位购买。对方施工需我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经核算,材料和人工费实际
我的一个朋友自主经营一家玻璃店,帮一家卡拉OK厅装修后老板无故拖欠十多万款项(之前有签订合同),我朋友以请客送礼等形式好言催款不成,后来上门催款时那个老板竟请一群流氓多次殴打我朋友,老板娘更是拿出一叠钱扬言说有钱也不给。我朋友被激怒了,和另一同伴提着一桶汽油去到老板家里威胁,刚进门就被一群流氓围攻,慌
因为本人与村小组的一名村长在之前有民事纠纷,法院判决本人要支付所有的诉讼费和偿还所欠的借款,因为本人生活也比较艰苦,一直都未尽判决书所要尽得义务。就在年尾,在本人完全不知情和法院也没有发给本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村小组未经本人的同意和通知本人,就将本人的年终股份分红私自支付给法院作为之前的诉讼费。经过
户籍证明是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相关单位开出的证明,如果某单位并无你的户籍,他就无权为你开户籍
户籍证明是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相关单位开出的证明,如果某单位并无你的户籍,他就无权为你开户籍证明,比方说人才市场的大户口,就需要人才市场出具一个证明,再到人才市场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开具户籍证明,知道么?你的身份正当然需要了,户口本肯定拿不出来才开户籍证明的嘛
欠条是欠款人2008年9月30日写给我的,有货物的件数(330件)、钱数(31680元)和还款日期,(2008年12月30日前)。是欠款条。 我有两张欠款人买货的货物收条分别为(2006年3月20日)和(2006年3月26日)。欠款人有一张收条是我母亲在(2006年4月13日)结账写给欠款人的,只有钱数(31500元)没有认何其它说明。是结账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