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黄某手上买了拆迁安置房(黄某不是房东,她也是买的原房东的房子),签了一份合同,过不久也拿了钥匙,当时我考虑到可能小孩子不在本地上学,加了一条可以过户给指定人名下,今年,我又把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人凌某,但是现在房价上涨了,原房东要黄某加三万元钱,否则就不过户,黄某要下家加钱(也就是我)我呢要叫我的下家加钱(凌某)但是凌某不愿意加钱,但是又要过户,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护凌某的权益,凌某该起诉房东,还是我?或者说三万元钱应该有谁出
近日我买了一套拆迁房,房本和产权证等证件齐全,房本是08年7月下来的。现在准备过户。该房是通过中介购买的。今天中介告诉我过户费用需要13000左右。我想请教律师,虽然该套房子是拆迁房,但房本和证件齐全,是可以上市自由交易,是否属于普通商品房买卖,过户费用应该按照“不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交易实际价格与房屋当初
你好!我四月份通过中介在南通开发区买了一套拆迁房,现在合同到期了,房东还没办到房产证,中介说因为房东少开发商几个平方,所以一直办不下来,现在房价涨了,我该怎么办?中介有责任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差价吗?
陈律师: 赔偿款我去签字就给我了,但是房子是他们造的,我们原来是两间平房,现在他们造了二层楼房,他们不肯的呀!
我母亲是福州仓山区三叉街新村某单位房的承租户,82年在婚前办理好的手续,承租户仅为母亲名字,06年要与父亲离婚,离婚前去仓山区房管局咨询离婚后是否可以买下该房子(相关手续齐全,08年单位也有盖过章的相关手续确认仅有该套住房),08年当然就有相关审批资料,当时回复是可以买的,然而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区房管局又回复
我母亲是福州仓山区三叉街某单元的公房承租户,82年就开始承租,大概在06年的时候要与父亲离婚,但办完离婚手续以后又不让买了,我对此感到有疑问(承租房名字是母亲的名字为何不能买下?),而区房管局在09年的政策就是不能买了,可当时我母亲在单位办理好的相关资料均是08年办的就拿去区房管局想办理买房事宜; 另一个问
我看好的楼房是拆迁房期房,2013年交钥匙,房主有拆迁协议,房主是军分区人员,房是军分区的,后拆迁时军分区让他们拿了点钱签了份合同,说房子属于他们个人了,他手中有军分区和开发商的合同和他和军分区的合同,我交了5000元压金,一个月内交全款28万元,但交房款前,听说不能公证,听说我们的合同没法律效力,
拆迁房有四代同堂的可以在拆迁后分配一大一小的基础上在分配一套小房子,给老人居住。我们家有大伯和我爸爸两个儿子,而且都有孙子,都属四代同堂,现在大伯家想把房子卖掉,老人也同意,我们在卖房中要注意那些问题,才不会在卖房后出现纠纷。须签订怎样的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我在2007年买的别人的拆迁房,一直因为某些原因没办房产证,如今别人在别处做的房现在又拆迁了,现在我们要求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可是他说要等他的现在两套拆迁房到手了(明年5月)才帮我们办理,他怕影响到他的利益,而他的拆迁合同都签好了,请问这办理房产证对他的那两套拆迁房有影响吗?如果等到明年再办理的话,对我
05年拆迁安置房拿到后(无产权),当时父母跟一个买房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但是当时是没有房屋产权的,所以到公证处去做了公证。 现在我们这边可以办理产权了,但是父母觉得卖亏了,现在不想卖这套房子,想收回。 请问还有可能吗? 如果有可能,该怎么做? 补充:房子是40平米,
我妈(农业户口)在95年卖给同村已村有宅基地的一个村民,当时只是私下里签的一份手写协议,大致内容为3000元卖给村民,不能反悔,但是直到现在为止那个村民和我妈都没有过户,地的名字还是我妈妈的,请问这块地现在法律上属于谁的,我想拿到拆迁补助金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