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部分土地,本留着自己盖房的,结果因政府开发工业区以50元/平方米强行征收,部分村民不愿将其卖出而拒绝签字拿钱,但政府仍然强制使用该土地,不知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请专家指导,谢谢。
在去年我镇村民和村大队签订了一份买地合同,合同上列明了我村村民买地后每年可以有补贴1200一年为其50年一人与每人有35个平方住宅地。但到了现在政府要来收地,村民问他们要这些补贴,政府就开始还口说他们没有这样的条件,并使用武力对村民进行收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村民应该要怎样做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所在地以前名称为国营长港农场,后更名长港镇,2005年镇政府先后从农户手中强制收走土地一千多亩,发包给外来承租人,当时说是种植高新农业可以带动大家致富,被收地农民只拿到青苗费四百元,开始被收地胡乱种点小麦芝麻,基本无收,之后有的地种上杨柳幼苗,湘莲等,有的土地开始建一些房子出售,村民找镇镇府要赔偿款,
律师好,我在一条公路边上开了销售轮胎的门市,但目前因为要整治环境,所以需要搬迁。可是由于补偿款未谈到位,在我满意之前是否可以拒绝搬迁?村里的干部能否强行搬迁呢?而且我是有照经营的?拜托帮我解答一下,有点急的,谢谢
事发详细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思源村10组 事发缘由:平江县城关镇扩建,本人家在郊区,面临土地征收和土地应有补偿 事件始末:眼下城镇化的浪潮在全国各个角落推进,拆迁和补偿也成为城镇化进度中政府急需解决的难题。湖南省平江县,这个将军之县,同时又是全国知名的贫困县,也被卷进了这场浪潮之中。我们家处
我是四川的·我们乡以修农贸市场为名,政府和私人勾结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农田占用。强行把我们种的农物毁掉。然后农田以八十快钱一个方强行买去,转手出售以一千二百元卖给别人。
国家扶持的养奶牛项目,经政府批了2400平方米的地方,可是现在这块地方被政府征收用来卖给开发商,政府说我们这是集体土地,给的征收价钱实在是少,而且我们还是下岗的,这个属于再就业的,现在也面临失业。应该怎么向他们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