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1月在新乐市境内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为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为期房,签订的为认购意向书。意向书中注明交房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并说明如推迟交房按每日总房款万分之一给予赔付,赔偿期间为:意向书约定交房日至实际交房日。本人按意向书规定支付50%房款。签订时候房地产商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由于之前工期延误,未能及时开工。目前此楼盘五证齐全,地产商通知提供相关证件签订正式合同,并且正式合同说明交房日期为2012年10月,整整推迟一年。请问原认购意向书规定是否有效,如有效如何保证自己权益不受侵害。
开发商自己印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显失公平:一 规定认购人在支付认购金后七日内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认购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房另行出卖.二 认购书对交房时间和房屋质量只字未提,却事先就限定二种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和贷款方式,这对不能贷款的老年人等不公平,一旦出现交房延期和质量等问题,购房者毫无办
你好,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经济问题没有能力一次付清,只办理并签订认购协议形式为先付首付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协议书,售楼处当时对外承诺一次付清房款可以享受单价每平米优惠200元,现在我有能力一次付清了,现在还没有通知我去签正式的商品房合同,请问法律上我还能享受一次付清的优惠吗? 如果对簿公堂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购买期房时,商家要求直接签订《商品房订购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购买期房时,商家要求直接签订《商品房订购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我购买了单位内部发行的原始股票(未上市),由于当时急需用钱,就私下签订协议将股票转让给本单位的同事,没有进行公证,股票帐户名还是我的,现在股票已经上市,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我还能要回我的股票吗?
今年3.21号我在一楼盘签了一份购房认定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现在要求开发商退回我的定金2万元。 原因是开发商迟迟不与我签字房屋买卖合同。(当时认购协议书上写的是以开发商通知为准)当时我有疑问,售楼小姐说一个月内就可以给你签了,现在都快3各月了,我对该楼盘产生怀疑,所以不想在那买了。但是开发商不退我的定金
1、 关于合股双方,要签订合股意向书应注意的问题:— (1) 对方注册了一个公司,想搞一个代理,我们当时协议的结果是:利润和风险各50%。若不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双方只签一个“合作意向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产生纠纷是否可以生效? (2) 若签订“合作意向书”,其内容条款,哪些是必须条款?应明确一些什么样的权
你好,我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已经签订了协议,买房,卖房和中介都签了名,但是中介没盖章,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