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密云的一个农民家中成员我、爱人 大儿子 大儿媳 二儿子(29岁未婚)还有一孙子 共六口人现有一处房基地 。按照国家宅基地是我申请标准我家早就盖批 我家于2004年向村委递交了宅基地申请一直未解决。近两年随着大儿子结婚生子 二儿子已经面临结婚我有多次奔波于村里镇里来解决此事 镇里建议村里把原小学校的操场拿出来作为我们这些急需用房的家庭 做宅基地使用 村书记不同意 执意要把一块耕地去申请 可过家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啊! 在多次找镇里的领导没有结果时候,镇里的一个领导很贴切的对我说“大哥 大姐,您自己有一个租用的养殖小区,为了孩子结婚您现在那盖吧”。我当时就有顾虑的说那算违章吗。他说这种事民不举管不究。就算真的举报了您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不会拆的。 所以今年我在自己承包的养殖区内建的房给儿子结婚用。 可这些天我看新闻有一个“重拳拆违 泰山行动”拆除违章建筑的行的。请问县长大人, 您这个“重拳“行的讲不讲人情、问不问原委
政府未通知违建者自行拆除,而是直接强拆。这样是违法的吗?直接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老爸老妈。。打报告老房翻新报告3年了,政府都不批,总是拖。实在是我大了。要房子结婚,才迫不得已盖了所谓的违建90平方,盖了3天,政府没人来。刚盖好2天,执法大队来了,半个小时直接全部摧毁。瓦片全碎,门窗,所有的都被毁了。盖违建
我是北京市密云大成子庄头村,东院2010年5月翻建房子,南厢房往南扩建2米多,西南角对我家门口,密云泰山行动能让他拆除吗。
我家在菜地盖得房子,这次泰山行动,让我家也拆房子,镇里面给做了工作,我们也同意拆除了,而且镇长答应尽量减少我们的损失,能保留的东西尽量保留,但是,当天拆除的时候,那个施工队却用铲车直接把房子给铲里,里面还有很多灯和家具都没有来得及拿出来,还差一点把我爸爸砸里面,就跟强拆没有区别,弄得一塌糊涂,什么东
我是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村民,在1996年出嫁可户口一直在村内未转并做了房。现在花山镇整体拆迁,像我这样的情况将享受怎样的待遇。
违建房出租,双方没有合同,使用当中有双方约定,乙方投入设备及一切附属设施,甲方不负任何赔偿,一审确定甲乙双方属于不定期租赁,租赁到期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起诉甲方赔偿装修费,请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处理的话,是否正确?
拆除1958年和1964年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需要落实政策的房屋
拆除1958年和1964年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需要落实政策,未返还的房屋有何补偿安置办法。
某房地产开发商,建安和小区3期住宅楼时,把已卖完的1期住宅小区的围墙拆除开挖建下水道(即3期住宅楼的下水道建在了原1期住宅小区的围墙的里面),下水道距离1期住宅小区楼房墙体10厘米左右,是否合法?
因为很多原因,原本签订三年房屋合同的,现在半年就要退了,房东也同意,那当初装修的东西可以拆除吗,协议上有写固定物件不能拆除,那能拆什么?石膏板的墙可以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