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个公房和还有一个15平的违建房,是大伯盖的,他不在这住户口也不在,动迁后我们家老少三辈给了一个中套,动迁款也是四个人的份,现在大伯说这个回迁房子有一半是他的,因为当时动迁有他15平的违建房在里面,我想问一下有个规定吗?当时没有看到安置协议,如果没有他的份额,那他要继承老人的那个部分怎么算?是全部房子还是房子的四分之一?
1993年,我们家的私房以每平方129元卖给了开放商,三年后搬回原地,我家分的面积是四十多平方,比拆迁前多了7个平方,开放商以每平方1700多元卖给了我们,发给我家的证是公租房证,每个月的租金是四十多元,房子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属于违规房,我们小区的住户基本上都没有交房租,我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当时
我和前夫在离婚前分得单位公房一套。离婚时法院判该公房由我和前夫共同承租。房屋租赁合同是他的名字。我现在想想以我名义购买,他跟我到单位房管科写了同意以我名义购买,把同意书给了单位。现在他又反悔了,又写了一份撤销书给了单位,单位就以他不同意我购买为由,不卖给我。单位说,我前夫是的行为是赠与,赠与是可以撤
有一处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是名字奶奶,户口只有未成年孙女,奶奶户口在别处,而且也居住在别处,实际居住人是承租人儿子和未成年孙女,儿子目前有其他原因不想迁入户口,如果奶奶过世了。1.孙女有居住权吗?2.监护人(承租人儿子)可以申请更改承租人名字吗?
1、我父亲生前名下有两套住房:A住房为房改房约100平米,新房购房时全部房款由我出并由我装修(购房款约3万装修耗资约5万,此时为99年)装修好后父亲搬到新居住,小儿因家庭矛盾于2000年搬出另租房住;B住房为历史遗留父亲一直承租,小儿长期与其居住照顾他户口也在此房下、另一侄儿(我唯一妹妹小儿)户口也在其房下但不在
在99年我奶买的公房产权,当时大连市政策要求共同居住人同意,在共同居住人认定单上我同意我奶买房,我奶保证共同居住人我的居住权双方签字,现在我奶过世这个房子变成遗产,如果除了我父亲其他4个子女要求卖房子分钱的话,我去哪住? 是因为我奶奶保证我在这里居住的前提下我才同意我奶买的房子,大连市共同居住人认定单算
房子是我的 想转让 转让条件就是对方也是北京户口,全款 对吧? 转让手续的费用有多少呢?以转让价格100w为例 另外不通过中介,自己操作会有风险么? 谢谢各位大神~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现居住的的房屋时父亲单位的分配的公房,但从未有合住过的情况,该房屋的户口一直是只有我和我的配偶的。 我父亲04年过世后,我未能及时变更承租人关系,直到1910年,承租关系才变更到我的名下。今年我父亲的单位最后一次房改,要将现承租房卖给承租人,就是卖给我。我的哥哥对此有异议。不同意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