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弟弟要收集哪些证据有利于以后离婚用。因为这个女的是山东的比较野蛮而且是个二婚,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孩子,我弟弟把那个孩子当自己的孩子养从来没有亏待过她,上次起诉离婚后她老家来人威胁过我叔叔就是我弟弟的爸爸,要是不把我弟弟交出来就要怎么怎么的,当时报了警的,请问到时候可以作为证据吗?还有当时这个女的从我弟弟家走的时候是半夜走的家里没有人知道,当时也报了警的。
如果法院判了离婚还用去民政局吗?我已经起诉离婚了,后天开庭,前两天刚协商好说明天去民政局{签了协议),可是她又说身份证和结婚证找不到了,哎,我该怎么办啊?
我和爱人在准备离婚,原因是感情破裂,她一口咬定我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我们没有房子是父母的,孩子有2个,她要一个但是我不想给,结婚7年,我和她之间没有自己的积蓄,没有自己的房子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关于孩子和财产会怎么处理?
我和前夫于元月25号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三个月后协议离婚,因我们未同房,但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协议我返还他彩礼一万两千元整,他返还我随身物品及陪嫁物,可离婚后我给了他钱,他们却不给东西,扣留我毕业证,并且辱骂我,我想要回我的东西,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案件的成功率
男方告到法院想离婚(第2次告了,第一次下判决书是20106月5,法院判决不离婚),并提出没有共同财产,可是女方认为在2007年的时候男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某镇郊区的一个村委会花17000元买了块地,并向法院提交了当时买地的协议和收条,但是事实上:第一,这买土地的钱是男方父亲出的,只不过是叫男方帮忙买的,因为他爸爸住另一
我和妻子为了躲避债务纠纷,保全家产,于2010年4月15日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后仍在一起,后来我出门做生意,回来后吧生意赚的钱连本带利全交给了她,时间是去年腊月二十六,到了年初一,他找了个理由和别人在一起,说不在和我过了,但是后来他答应,把我们当时协议中给她的房子给我,等他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就走,但是到了现在
父母已办正常离婚手续,且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规定房屋及子女归母方所有。离婚后,因男方一直未搬离房屋,和母方一直住在一起,现房屋要拆迁,男方要求拆迁补偿,其应该也占有一部分,或全部,因房产证上的名字仍是男方姓名。请问:男方该要求是否合理?离婚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