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12月领结婚证,没有孩子。2009年发现丈夫外面有第三者已经一年多了,他已于今年2月出去住了(但没和那女的住在一起)。现在我想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出钱买的,但房产证是我丈夫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我等到2009年12月以后再提出离婚,房子是否可以做为共有财产分割?
我和爱人在准备离婚,原因是感情破裂,她一口咬定我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我们没有房子是父母的,孩子有2个,她要一个但是我不想给,结婚7年,我和她之间没有自己的积蓄,没有自己的房子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关于孩子和财产会怎么处理?
您好,本人于08年结婚,现准备协议离婚,06年购一婚房贷款并写他名,他本人付首付6万元,10年三月份贷款还完,现协议离婚只是口头协商并未签合同,将房子卖掉,一人分一半,可至今房子已拍,对方所余房款39万未完未付完,请问若他将所得款全部拿走,我应该怎么办?
有一天,快递送货上门,快递单上写着我的地址,手机和姓名,我就签收了。过了2天,突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东西他们送错了,需要我归还,可是东西已经被我扔掉了,现在他们上门要讨还东西怎么办,这是谁的责任?我没有买过这个东西,但是地址,姓名都是我,我没有理由不签收阿,我对此物品有所有权么?
乙俩人买楼共同出钱(各出50%),房产证落在甲的名头上,甲给乙出了份证明(就是证明是他俩合买的)假如甲把楼卖了,乙可以拿这份证明向法院要回财产吗?还有就是甲的户口和他爸爸在一起,甲卖楼用通过他爸爸吗?忘高手回答!留电话也可以我会打电话咨询!
男方告到法院想离婚(第2次告了,第一次下判决书是20106月5,法院判决不离婚),并提出没有共同财产,可是女方认为在2007年的时候男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某镇郊区的一个村委会花17000元买了块地,并向法院提交了当时买地的协议和收条,但是事实上:第一,这买土地的钱是男方父亲出的,只不过是叫男方帮忙买的,因为他爸爸住另一
我和妻子为了躲避债务纠纷,保全家产,于2010年4月15日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后仍在一起,后来我出门做生意,回来后吧生意赚的钱连本带利全交给了她,时间是去年腊月二十六,到了年初一,他找了个理由和别人在一起,说不在和我过了,但是后来他答应,把我们当时协议中给她的房子给我,等他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就走,但是到了现在
我是个离婚的女人。离婚后分得一份财产,和现在的男友在一起建起了一个私人小厂,还有楼房上下三间,却不曾想他是有妇之夫,我提出分手,他不同意还威胁我说现有的一切不承认是我的钱,除非你净身出户,要么就这样在一起,我不甘心却没办法,我该怎么办
假如被他人因财产分割纠纷报复后,对方离异的配偶和成年子女赔偿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对方明确告知我们为了报复,他会立马去和他老婆离婚,并且所有财产也归他老婆,然后他来报复我们,不管杀人放火还是其他什么的他都会做得出,难道对方真这样做的话,他离了婚的老婆和他已成年的儿子不用对被害方做出赔偿了么? 离婚后的分割财产纠纷,如今对方已收到法院传票,可是他的父亲直接到女方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