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经营资金短缺朋友为我打的欠条(朋友和放高利贷的从小就认识的)贷了40000元(分3次)10000月利息2万6分 2万8分(我和放高利贷的在2003年就有高利贷交易了 这次他要我找个人签字才给我贷款)取款时时朋友签的字 我拿的钱。 我头6个月到时间都给结清利息了,因生意亏本确实付不起利息了 高利贷找到我朋友让他支付了快6个月了 现在我和我朋友实在支付不起了 我该怎么办了 朋友帮的忙 我很内疚 高利贷看我没还款能力(除朋友签字的40000元 我本身还欠高利贷15000元因我现在确实没钱付利息 他们也没怎么为难我) 就月月催朋友要 朋友不敢和家人谈这件事 我很后悔 各位律师能指点指点 谢谢
我一个朋友找高利贷借款,月利5分,我是担保人,现在我这个朋友不见了,债务人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这种高利贷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我作为担保人能否脱离关系
朋友借高利贷3万块 跑了 我是担保人 现在他们总找我怎么办?朋友还欠着我的钱,当时我也是被他骗的,有
朋友借高利贷3万块 跑了 我是担保人 现在他们总找我怎么办?朋友还欠着我的钱,当时我也是被他骗的,有什么办法能解除这种关系吗? 当时就是在一张白纸上写的 当时是去年12月份 我就在担保人那填了个名字 这样也起法律作用吗 他说下个月还 直到最近他们联系我我才知道根本就没还那笔钱 现在我也没有能力偿还 应该怎么办
为朋友做的高利贷担保,到期借款人还不上钱,跑了,我为其还款十万块,后来才得知,有好多借款人的朋友,都为他担保了,一共加起来有四十多万,这样能不能构成诈骗?他媳妇名下有一处房子,有小吃门市,还在电厂上班,我应该怎样追款?
今年5月份,我碍于朋友情面,帮朋友去担保了三万高利贷,现在朋友没钱还,债主找到我。经过协商债主同意我出1到2万而放过我。但是那张借条却不能给我,也不能把借条上我担保签名的地方撕给我。他说可以另写一份申明,说与我解除担保关系。请问这样的话那份申明合法吗?该怎么写那份申明,以防止他反悔? 借款条子上写的只有
我是一名教师,为了朋友急需钱和另一位同事作担保给他贷了十万元的款,而且是高利贷,月息一毛二;到期后朋友还不上,放贷者找我们让我们担保人还款,中间还过6万块钱的利息,到现在焦头烂额,很无助,想问一下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