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近亲结婚。家安在菱湖,因父母关系不好,自85年起分居,母与父经常争吵,后女儿嫁到湖州,母住在女儿家,1991年父是离休的,领导分一套住房给父,在湖州。因女儿家拆除,分到一套住宅。父拿1/3钱。母搬到父房子,一人一间房间,在一起时,经常争吵,更无同居,期间,父二次搬到敬老院住。2007年12月母病故。父回家,回家不久患不治之病2011年5月下旬病故,住院由儿子照顾。父生前有遗嘱。房产给予儿子继承。现在女儿要继承。请问房产什么分。
房产证办了一年,要是增加房产证人的名字,要办什么样的手续?增加人的名字房屋所有要当事人不同意能签上吗
当时盖房子的时候是父母支持我们盖起来的,当时他们选择和我们一起生活,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当时没有上他们的名字,现在他们要求我们上他们的名字,他出资12万,现在父母要我们拿出15万还他们,他们要求上房产证,我还钱了,要是房产证上的有一个人不同意能上上去父母的名字吗
老师好!我的房子是09年5月买的,09年12月交的房,小区楼层总共是地上6层,地下一层,我家是在5层,交房后才发现5层的房子居然有三分之一多的面积属顶层,买房时开发商并没给我们声明这些情况,购房合同也没有提示此问题,据了解,小区内其他业主当初也基本都不知道自己买的5层非顶的房子却有部分面积是顶层,这一条从房产
就动迁一词的主语而言,是谁动迁。现,动迁了,是政府动迁,还是开发商动迁。政府或开发商动迁的迹象与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俗称土地局)可待表政府或开发商呢;政府或政府所属的部门可直施房屋的拆迁吗,其应处于什么样的角色。对于这样的问题弄不清楚,恳请律师给予详细回复,谢谢。
我老公与前妻有一个女儿,离婚的时候老公净身出户,把属于自己的财产留给了他的女儿,与前妻口头协议孩子以后他就不管了,但孩子的户口一直和老公在一起,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一些麻烦,想写一份证明,我们以后的财产和他的女儿没有关系,想知道用遗嘱的方式还是用别的方式写好。
老公与前妻离婚,净身出户,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女儿判给了前妻,离婚时与前妻口头协议属于自己的财产是留给女儿的,以后就不管了,后来我发现孩子的户口一直和老公在一起,为避免以后产生麻烦,我该用什么样的一种书面形式写证明财产问题,是写遗嘱还是婚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