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7月初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在中介公司签署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当时支付卖方5000元定金,同时支付给中介5000元服务费,上个星期我又去中介公司完成了面签,同时支付给中介权证费及贷款手续费7100元,卖方由于有事没去没有面签。现在卖方说有人给他更高的价格,要违约,并答应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我要求中介公司把资金追回,连同我5000元的中介费一并返还给我,但中介不答应返还中介费用,声称如果我不追究中介费,就帮我把卖方违约金1万及权证费、贷款手续费7100元追回来,如果我要返回中介费,他们就不管了,还不告诉我卖方的联系方式。而且即使我不索要中介费,那5000元的收据及合同中介也要收回,就是钱照拿,收据还要收回。我与中介理论按照合同,所有中介的费用应该由违约方承担,但是中介说他们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与卖方纠缠,而且卖方在他们这里没有交钱,只能扣我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胜率有多大?如何流程?如果起诉我到哪里找律师?这个中介公司和卖方都是在北京苹果园地区。谢谢!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你好,各位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去日本留学因地震问题而不去中介要收取我的高额费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表哥刚从日本回来的,他现在以研修生的身份去大使馆续签了3年的留日证。这次他回来想带他的弟弟一起去,属于自费留学那种,材料什么东西都由中介去办理,我听后觉得自己也可以去那边闯下,因为去日本留学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去日本留学因地震问题而不去中介要收取我的高额费用。
你好,各位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去日本留学因地震问题而不去中介要收取我的高额费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表哥刚从日本回来的,他现在以研修生的身份去大使馆续签了3年的留日证。这次他回来想带他的弟弟一起去,属于自费留学那种,材料什么东西都由中介去办理,我听后觉得自己也可以去那边闯下,因为去日本留学
我在2011年4月23日订了套房,签了订购单,付了1万元定金。单子上写在5月30日前到售楼部签订买卖合同,逾期不签或放弃购买,开发商有权将本单元另外出售,定金不予退还。但我家有些个人原因,资金上突然有些困难,我打电话给售楼小姐让她把我订的这套房转给别人,售楼小姐说,逾期不交钱的话,定金不退,房子她还是卖给别人
买方经常和中介串通,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对买方贷款支付时间写的行乎其辞,根本就不注明付款的准确时间。所以卖方在卖房是一定要注意这条,一定要叫中介加此条款,否则在后期的贷款收复将是卖方头痛的问题!要注明准确付款时间及违约后逾期每日以总房价千分之五赔偿,超过30日卖方就有权要解除合同所。再过户需发生的过户
在中介看了房子签了三方合同并交与了中介费于定金,开始是在光大银行贷款但是因为下的尾款慢然后换了农行,但是房主说不卖了着急用钱等不了的理由,还说房子卖便宜了,现在中介找他他不接电话手机关机,玩消失,但是他房本是压在中介公司的。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能要求对方补偿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么?违约金如果不配合赔偿是否
我卖房子与买方在21世纪房产中介那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交给中介一万元定金,我将房证契证交给中介保管,三天后确定买方不买了,中介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取回房证契证,但是,中介以买方老人称病不敢把定金给我,怕他们跟老人无法交代,后经协商,打算给我三千,我不同意,然后我也没拿回房证契证,中介说再跟买方研究一下
我卖一套二手房,买方交一万元定金在中介保管。约定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定金作为违约赔偿金。现在买方承认违约,可是中介不同意把钱直接给我,说买方不同意。要求我必须首先起诉买方,然后根据法院判决才能给我钱。 我认为买方既然承认违约,定金就是我的财产,中介有责任把定金给我,不需要我去起诉买方。如果中介
我于2010年9月初与卖家和中介方签署了购买合同,当时交给了卖方定金20000元,同时把中介费4000元交给了中介方(不是全部的中介费,全部的应该是8000多元)。但是到了9月底约定交余款和交钥匙的时候,卖方说他的房子房产证不在他那里,因为他之前因为借了别人的钱还没有还清,所以现在还不能拿回来。于是我们就一直催卖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