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公司要压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我们是每月的25号发工资。也就是说,3月的工资要到4月25日才发。这合法吗?
我想知道劳动法中有规定每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么?比如说40个小时
然后超过40个小时之后是否属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应该付多少倍的工资?另外我如果在公司里做试用工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超过的这些时间本应该获得两倍工资,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如何去收集证据应该?
我是昨天上午辞急工的`但公司要口一个月底薪1100.叫我星期六去拿工资。咨询一下深圳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谢谢`
请问关于租赁权的拍卖公告发布的期间有没有特殊规定?还是就采用一般的规定7日?
请问关于租赁权的拍卖公告发布的期间有没有特殊规定?还是就采用一般的规定7日?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 看看: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一个休息日。“实际上”企业规定都是每天8小时,5天应该是40 小时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发薪日是次月10-15日,但实际发薪日是次月20以后。我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提极。有没有法律条文规定拖多久才是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哪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