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负责人做出的不当决定?
集体的负责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章程规定,擅自决定或者以集体名义做出决定低价处分、私分、侵占集体所有的财产,严重侵害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集体成员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做出的不当决定的权利。但具体该如何操作?
我们村有一位村主任被选举人,他全家一天都在看着选票,看着人家填票。还在旁叫人把票填给他家,这一点也没有做到合法合理。请问该怎么告发?这样的人该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但是另有几户村民正在林地种植,签合同村民如何主张权利?
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张某,将以下用材林树木卖给乙方,条款如下: (1)树带位置:村四屯房东,南距四屯房宅5米,西到松树地边,东至道边,北到地头; (2)树木及林地作价A.1000棵×20.00元=20000.00元;B.地作价:10000.00元; (3)自2008年8月17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村负责提供树带林权证
我也是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回,现在镇派出所挂起的,现在农村居住,父母分给我两间房屋,没有正式工作,在拆迁赔偿及安置时,能否得到赔偿安置
我有一买卖债务纠纷案件,我是原告。对方欠款多年(1994年欠款两万余元),我请求归还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归还本金,不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申诉驳回。省高法立案听证后发内部函,责成二审法院立案再审改判,支付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两万元。我为此诉讼三年损失达三万元,一、二审法院违法判